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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岭下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屏岭政[2011]20号)

   2012-05-02 481
核心提示:  地沟油主要是指从餐厨废弃物中提炼出来的油脂,含有铅、汞、砷等重金属和黄曲霉素、苯并芘等毒性较大的化学物质,如经非法渠

  “地沟油”主要是指从餐厨废弃物中提炼出来的油脂,含有铅、汞、砷等重金属和黄曲霉素、苯并芘等毒性较大的化学物质,如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将带来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认真贯彻落实《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屏政综[2011]17号)精神,切实抓好岭下乡“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保障全乡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地沟油”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沟油”行为,严查油源购进渠道,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油脂、不可食用的牲畜产品炼成的油脂及过期变质油脂的行为,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加强餐厨废弃物的规范管理,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诚信、行业自律和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继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1、加大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以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特别是养猪场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的行为,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要以各经销点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来源不明食用油以及未经许可擅自分装食用油的行为。

  2、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全面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杜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油(以下简称无证食用油),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或无证食用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从源头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防止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发生

  1、餐厨废弃物产生环节。通过加强源头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达到以下七项要求。一要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废弃物分开收集,日产日清,禁止将餐厨废弃物裸露存放以及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沟渠和厕所。二要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收集容器保持完好和密闭,并标明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字样。三要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将其交给合法的收运单位或个人(合法的收运单位或个人由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四要向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餐厨废弃物产生处置情况,报备内容主要是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经营范围,日平均产生餐厨废弃物数量、流向及餐厨废弃物收运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五要与餐厨废弃物收运者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合同或者协议,相关合同或者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得将餐厨废弃物回收作为食品原料,明确“泔水油”去向;餐厨废弃物收运者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向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更改档案记录。六要向餐厨废弃物收运者索取相关证明材料;收运者为餐厨废弃物处理专业公司的,应当索取营业执照和法人相关资料;收运者为个人的,应当索取身份证复印件,如实记录收运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以及餐厨废弃物所在地出具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方式证明文件。七要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台账,自行处置的还应建立处置台账,台账记录应当保存两年以上;台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餐厨废弃物的产出量、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名称或收运个人姓名、收运时间、用途、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以及收运单位收运人员的签名;自行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其产生、处置台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餐厨废弃物的产出量、用途、处置时间、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另外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和大中型(15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要全部安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2、餐厨废弃物的收运环节。餐厨废弃物收运者要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废弃物分类,实行单独收集、密闭运输,并在收运过程中采取防臭、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沟渠和厕所;每日(含法定节假日)至少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清运一次餐厨废弃物,并在当日内将餐厨废弃物清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单位处理;收运车辆要在明显位置设立信息公示牌,对当日餐厨废弃物来源和去向信息予以公示,公示信息要真实可靠。

  3、餐厨废弃物处置环节。餐厨废弃物处置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造成二次污染;要在处置场所明显位置设立信息公示牌,对餐厨废弃物的来源、每日处置重量以及最终成品用途信息进行公示,公示信息要真实可靠;不得将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和其他餐厨废弃物作为畜禽饲料;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或者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和销售;并按照以下要求建档备查:建档内容包括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名称(含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经营范围,平均日处置餐厨废弃物重量、用途等,同时应提供餐厨废弃物收运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三、工作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认真安排和做好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食安办负责“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挂钩领导:陈书姜 责任人:游挺武)

  卫生院负责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用油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系列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无证食用油的行为,以及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用餐厨垃圾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配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统一收集和回收规定,防止废弃油脂被不法分子利用。(挂钩领导:陈书姜  责任人:吴仲学)

  村建站负责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的监管,规范收运、处置单位的收运处置行为;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落实七项要求;依法查处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将废弃油脂提供给未经许可的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行为;负责非法生产“地沟油”行为监测,并及时移送同级质监部门。(挂钩领导:张辉聪  责任人:陆仙花)

  环保部门负责落实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全部安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隔油池、油水分离器以及油烟净化器等设施;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挂钩领导:潘国和  责任人:周阿妹)

  畜牧部门负责督促生猪养殖场将提炼的地沟油销售给合法的废弃食用油脂收购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和地沟油销售台帐,与废弃食用油脂收购单位签订销售协议,配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查处非法销售废弃食用油脂行为,并禁止直接将餐厨废弃物饲养生猪。(挂钩领导:周理发  责任人:薛美焕)

  中、小学负责督促加大学校食堂设施改造资金投入,并主动配合做好“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挂钩领导:陈书姜 责任人:甘少南张茂统)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地沟油”问题的犯罪行为。(挂钩领导:陈章油  责任人:张宏华)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月18日—2011年2月28日)。由村、质监、工商、卫生、畜牧、建设、环保等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监管环节实行“地毯式”的摸底调查,切实将本区域内、本环节“地沟油”非法加工窝点及非法渠道销售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情况摸清楚,准确掌握辖区内“地沟油”生产、销售、使用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现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公布群众24小时举报电话,同时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3月1日—2011 年11月30日)。各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存在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生产经营企业(户)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抓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1 年12月31日)。乡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各责任部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行政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乡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薛世兴任组长,副乡长陈书姜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副书记陈章油、纪委书记张辉聪、潘国和部长、周理发副乡长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食安办。各村要严格落实“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村主任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和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到岗、到人、到位,保障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村、乡直各有关部门必须在每季末22日前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月30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乡食安办,联系电话:3486036。

  (二)注重联动,抓准抓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督管理体系和网络,采取强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解决整治中的难点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乡食安办要组织对各村、各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将整治“地沟油”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内容纳入餐饮服务单位评星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社会监督,群策群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震慑违法分子,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整治氛围。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个人)的宣传教育。要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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