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民饮用水工程,全面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供水调度、水质监管,城乡居民饮用水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是,局部地区仍然存在水源短缺、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前段时间,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小学发生学生感染细菌性痢疾疫情事件,再次敲响了饮用水安全的警钟。为进一步加大饮用水安全保障力度,切实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切实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纳入为民办实事计划,加强领导,完善规划,落实责任,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二、认真组织规划编制工作
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按照城乡统筹、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制定我市“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市水利、建设等部门要对农民饮用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情况作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于2010年11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下一阶段的对策建议。各县(市、区)也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饮用水安全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和任务,并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扎实开展饮用水安全检查
为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农村、城市自来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内,开展一次饮用水安全大检查。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本地所有已建和在建的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的水源水质逐一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安全范围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等重点场所水质是否达标等。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治理;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排污超标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限期达标排放或搬迁。各县(市、区)要在2010年11月1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并于11月12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四、切实加大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工作力度。各县(市、区)要深入实施农民饮用水工程,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供水、分质供水、分散供水以及农村卫生环境整治等工程措施,着力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要积极促进城市自来水管网向周边延伸,市建设局、财政局要抓紧研究提出意见,支持衢州水业集团扩大城市集中供水覆盖面;要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重点推进市区饮用水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实施市第三自来水厂二期建设。同时,要多渠道筹措、大力度整合各类建设资金,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预算资金安排力度,支持饮用水工程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包装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资金支持;要做好宣传引导,鼓励群众自愿筹措工程资金。要坚持建管并举,切实强化饮用水工程项目管理,着力做好前期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程序实施。要建立良性循环的供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五、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并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各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检测供水水质,并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