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消息,继米粉、巧克力、乳品后,台食药署19日预告草案,拟自明年7月1日起,必须是植物性蛋白经“发酵熟成”的产品才可标示“酿造酱油”,其余方式制造的须标示水解、混合或速成酱油。
台卫福部食药署近年实施一连串食品正名政策,包括米量不足的“新竹米粉”得改叫“炊粉”,可可脂不足的巧克力只能称“巧克力风味糖”等。
台食品药物管理署19日预告“包装酱油之品名及标示规定”草案,规定只有天然“曲菌”酿造的酱油,才能标示为“酿造酱油”,其余酱油产品将依制造方式分为“水解酱油”、“混合酱油”或“速成酱油”,让消费者选购时一眼就能看出酱油制造方式。
台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许朝凯受访时说,市售很多酱油都是以化学制程制造,原考虑正名为“氨基酸液”,但因名称太吓人,经过各界讨论决定在酱油品名前,标示其制作方式。
许朝凯指出,未来标示“酿造酱油”的产品,必须是以大豆、脱脂大豆、黑豆等植物性蛋白,添加小麦、米等谷类蒸煮培养出“麴菌”,通过微生物酿造而成的酱油。
其他酱油怎么分?许朝凯解释,“速成酱油”就是用酸或酵素水解植物性蛋白质所得胺基酸液,添加酱油醪、生酱油等再经发酵及熟成制成;“水解酱油”则是用水解酱油胺基酸液,加上酿造酱油半成品后再发酵熟成,省略几步骤,从半成品开始做并调味而成。
许朝凯说,至于“混合酱油”或“调合酱油”,就是直接用前3种调配而成的,业者须在内容物栏位,清楚标示混合酱油含量百分比。
许朝凯指出,该草案将预告60天征集各界意见,预计2017年7月1日上路,其后制造贩售的酱油如未依规定完整标示或有标示不实的情况,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要求限期回收改正,并得处以罚款。
日期:2016-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