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蛋及蛋制品、食品添加剂、冷冻饮品等6类食品351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5批次,涉及我省4批次。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6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59号)要求,现将涉及我省生产的4批次不合格食品调查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控制情况
沈阳、鞍山、营口、辽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涉及生产不合格食品的4家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查:
沈阳万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卤鸡爪亚硝酸盐超标(不合格批次为2015-05-09),该批次食品共生产10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海城市鑫民意冷饮食品厂生产的豆捞(冰棍)红豆味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不合格批次为2014-05-26),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16000支,已全部售出。营口航丰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糖粽子(冰棍)甜蜜素超标,该批产品共生产12000支,已全部销售。辽宁雅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朝名点白兰瓜雪糕品质指标蛋白质不达标(不合格批次为2015-04-08),该批次食品共生产20800支,已全部销售。
沈阳、鞍山、营口、辽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主动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企业整改情况
沈阳、鞍山、营口、辽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分别要求沈阳万福源食品有限公司、海城市鑫民意冷饮食品厂、营口航丰冷食品有限公司、辽宁雅朝食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4家企业按要求及时开展了问题排查和原因分析,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沈阳、鞍山、营口、辽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对四家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三、不合格食品立案查处情况
沈阳、鞍山、营口、辽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上述四家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分别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对海城市鑫民意冷饮食品厂已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营口航丰冷食品有限公司已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称重工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辽宁雅朝食品有限公司已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对沈阳万福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1日
日期: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