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外卖已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第一选择,随着外卖市场的日益繁荣,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江苏省对餐饮封签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对某餐饮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制作的网络订单食品未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执法人员依照《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然而执法人员在后续回头看检查时,发现该商家仍然未使用外卖封签进行包装。
处理结果
该餐饮店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未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并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的规定,执法人员按照《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未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依法处置。
案例提示
“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外卖商户出餐时粘贴使用“外卖封签”后,可大大降低外卖在运送途中被打开、调换、污染的可能性,一旦发生纠纷也可作为佐证,明晰各方责任。
市场君提示外卖商家,应充分认识到外卖封签的重要性,主动在外卖包装上使用封签,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性。外卖员在接收外卖时,应检查封签的完整性,并告知消费者当面检查封签的完整性,确保配送食品不受污染。消费者如果发现封签有破损或异常,应立即与商家或平台联系,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日期:2025-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