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分别为上海市金山区川流香餐饮店销售的砂糖橘,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建国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苯醚甲环唑在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长期食用甲硝唑超标的蜂蜜,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导致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皮肤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鸡蛋中检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备注 |
1 | / | / | 上海市金山区川流香餐饮店 |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龙皓路1188号4006、4007、4008室 | 砂糖橘 | / | / | 2024-01-15(购进日期) | 苯醚甲环唑║0.34mg/kg║≤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
2 | / | / | 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建国 |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000号C0214号 | 鸡蛋 | / | / | 2024-01-22(购进日期) | 甲硝唑║12.7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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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