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第7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单位和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大家乐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市福多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7期)涉及南京大家乐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市福多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蛋糕,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无锡市福多滋食品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已注销生产许可证,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销售记录和凭证均无法提供。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没50345元的决定。(决定书编号:惠山市监处罚〔2022〕7076号)
二、无锡市梁溪区独一份儿烤鱼店使用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7期)涉及无锡市梁溪区独一份儿烤鱼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梁溪区沈家大院饮食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单位使用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的餐具,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决定。(决定书编号:锡梁市监当罚〔2022〕12第205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日期:202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