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5日-4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 32 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
北京品聚缘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沪上阿姨)
存在食材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洗菜池与洗碗池混用、后厨环境不卫生、水池数量不能满足实际经营要求、餐具未经消毒即使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超出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四十五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五)项、第(六)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
北京金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橘猫精选)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
北京水木融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淀五道口店
(招牌名称:水木融道)
存在进货台账不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
北京正宜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优优稻香)
存在水池混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
北京幸福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好适口)
存在垃圾桶未加盖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
北京聚六餐饮部
(招牌名称:聚六老北京卤煮)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
北京喆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淀区清河中街分公司
(招牌名称:和府捞面)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
北京市鑫兴居酒家
(招牌名称:渔老大)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
北京惠美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惠美源美食城)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0
北京嘶哈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无)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
北京金源瑞旭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无)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
北京煜程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王胖子烤串)
存在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
北京德龙正兴小吃店
(招牌名称:德龙正兴)
存在未建立进货台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
北京秦川阳光小吃店
(招牌名称:秦川阳光)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
北京山海居美食府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张记涮肉)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6
北京川蜀渔家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兰州老马家美食)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未建立进货台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7
北京丰泰腾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晋美人家)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8
北京兆安酒店有限公司天秀路分公司
(招牌名称:七八冷面)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9
毕恩熙(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淀茶棚路分店
(招牌名称:无)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0
东方幸福(北京)母婴护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无)
存在未建立进货台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1
北京兴上昆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阿田大虾)
存在垃圾桶未加盖、后厨环境不卫生、冰箱内存在生肉与加工半成品食物混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2
北京盛鑫宏达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麻辣烫)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3
麦丰堂餐饮(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幸福食客)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4
北京卓越港丽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港丽餐厅)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5
北京阳建超小吃店
(招牌名称:重庆友缘麻辣烫小吃家常菜)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6
北京炙香明城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烤肉刘老北京炙子烤肉军博店)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7
北京孙行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渝之牛私家厨房炭炉炖肉煲)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未按规定穿戴清洁衣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8
北京冀豫格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鸡蛋灌饼)
存在加工制作食品未生熟分开、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9
北京新艺品汇商贸中心
(招牌名称:煎饼店)
存在加工制作食品未生熟分开、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30
北京开源鑫盛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第六季)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1
北京盛世燕兴科贸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晋家小馆)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2
北京广原家常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板面)
存在更改经营布局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来 源:餐饮科
日期:202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