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4大类食品713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0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赤峰市红山区佳百超市销售的,赤峰市红山区振峰面食店生产的细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百盛超市兴科店销售的,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力得尔利伟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无水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轩冰超市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穆二平蔬菜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华盛超市销售的茄子,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分公司销售的、包头市三龙农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干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张俊副食水产店销售的、内蒙古利康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陈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业食品经销部销售的、内蒙古绿草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蒙秘北冬虫夏草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一)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伦氏牛肉干店销售的、内蒙古禾硕伦氏肉类深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风干牛肉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浙加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九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二代奶油雪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日期:202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