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即将到来,商家线上线下的大促令人心动,消费者“买买买”的情绪高涨。为保障消费者度过放心安全的欢乐购物节,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作以下消费提示:
一、疫情防控不放松 安全意识在心中
首先要配合疫情防控,按需购买。签收包裹时,消费者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进行消毒。拆封后建议消费者对快递单、运单贴上的个人信息进行遮盖、涂抹等处理后再行丢弃,以防个人信息泄露。
二、预付消费要留心 分清“定金”和“订金”
“双十一”来临,很多商家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下单,比如预付订/定金方式。活动期间,电商平台许多商家会要求消费者通过预付订/定金方式低价获得预购的指定促销商品,这种商品预售模式看似优惠,但消费者应了解“定金”与“订金”的消费规定。提醒广大消费者下单购买商品时应留心商家的促销规则,对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标识不清以及明显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建议慎重选择,以免事后产生纠纷。
三、选购平台要谨慎 直播带货存风险
当前,直播带货火热,但带货主播“翻车”事件也频频发生,如主播夸大功效和用极限词诱导消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按规定公示证照信息、引诱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等。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主播的极力推销,保持冷静,克制冲动消费,尽量选择信誉高、口碑好的直播带货商家进行交易。为保障个人财产安全,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切勿脱离平台私下交易,不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或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要谨慎对待自称网购平台客服的电话或短信,切莫泄露银行卡账号、密码、动态验证码等信息。
四、理性购物勿盲目 按需囤货不浪费
“双十一”促销力度相对较大,往往容易引起消费者冲动消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事先做好购物规划,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放入购物车,对于化妆品、粮油调料、休闲食品等限期使用的商品,更要杜绝冲动消费,防止囤货过多商品还未拆封就已过期,既造成自身财产损失,也是对有限社会资源的浪费。
五、维权意识要树立 消费凭证不可少
购物后,消费者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以及电商承诺或协议、购物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电子证据,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或收据。当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及时联系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诉求或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日期: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