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日,洪都拉斯公布植物源性产品及副产品检验及安全管理法规。本通报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大众健康,最大限度降低不卫生、有毒、不正确标签或掺杂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疫病的风险;通过保持消费者对食品系统的信任,建立一个巩固的国内及国际食品贸易的管理框架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借助根据卫生检验程序在国内消费及进/出口植物产品和副产品的生产地区、运输工具及营销企业确保在所有方面执行和实施法律的机制。
本法规适用于所有从初级生产到销售发货的新鲜和加工植物产品和副产品所有生产阶段。
日期:200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