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平水产品店抽检不合格报告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11月5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受托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平水产品店(以下简称当事人)待售的鲜牛肉进行抽样检验。2020年11月25日,经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检验,该批次鲜牛肉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0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核查,并现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CP20420205482000228)及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22202007440),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异议)申请。我局随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1月5日购进上述批次鲜牛肉8.5斤,购进价40元/斤。至检验报告送达时,除去抽样1.15公斤,其余鲜牛肉均已售完,销售金额合计382.5元(45元/斤)。
二、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鲜牛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购进鲜牛肉建立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并将该批不合格牛肉案件线索移送活牛供货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及时发布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召回公告,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关。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日期: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