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根据市监食协发〔2024〕35号文件关于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通知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为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则
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行动。
三、事故监测与报告
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系统,包括对生产环节、质量检测数据、消费者反馈等多方面的信息监测。一旦发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异常情况,如微生物超标、异物混入等,立即报告给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2.若接到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要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批次、购买地点、食用情况、症状等,并及时上报。任何员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都有义务上报。
四、事故评估与启动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对事故进行评估,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事故级别。
2.根据评估结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对于轻微事故,采取局部控制措施;对于严重事故,全面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对问题产品立即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召回等措施。如果产品已经流入市场,要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召回信息,通知经销商和消费者。
2.保护事故现场,封存可能导致事故的原辅料、生产设备等相关物品,以备调查。
3.配合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生产记录、检验报告、销售记录等资料。
六、事故原因调查与分析
1.在相关部门指导下,企业内部开展事故原因调查。从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储存运输条件等环节进行排查,分析可能的原因。
2.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找出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
七、整改措施
1.根据事故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如改进生产工艺、加强员工培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等。
2.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八、信息发布与沟通
1.事故处理过程中,指定专人负责对外信息发布,统一口径。及时向社会、消费者、经销商等相关方通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避免虚假信息传播。
2.保持与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的密切沟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九、后期处置
1.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包括经济损失、企业声誉损失等。对受害者进行合理赔偿或补偿。
2.总结事故处置经验教训,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提高企业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