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与公司交易往来的供应商,其供货质量、生产能力能符合公司要求。
2、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本企业在采购材料、配套件时选定合格供应商的工作程序。
3、职责
采购课 – 供应商选定及合格供应商管理。
品保部 – 首批产品验证;供应商质保能力评审。
4、定义
无
5、程序
5.1合格供应商的选定
5.1.1 合格供应商必备条件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完全满足本企业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订货单要求能力。
5.1.2选择原则
1)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应按比质、比价原则要求。
2)若供应商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已取得ISO9000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的,则优先考虑。
3)体系建立前已与公司有往来且绩优的供应商。
4)客户承认的供应商。
5)经以下程序规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5.2 新供应商评价
5.2.1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基本了解后,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5.2.2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情况基本了解后,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能力现场评估,现场评审一般由采购课、生产部及品保部人员一起进行。
5.2.2.1质保能力评审按《ISO9000标准》第一部分有关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按《供应商考核查检表》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分类如下:
评审得分 | <60 | 60 ~ 74 | 75 ~ 90 | 91 ~ 100 |
定级 | D级供应商 | C级供应商 | B级供应商 | A级供应商 |
控制方法 | 取消供应资格 | 定期整改并追踪辅导 | 定期整改 | 必要时考虑产品免检 |
5.2.2.2质保能力评审完毕应形成书面报告,品保部部长审批,转抄采购课和评审的供应商。供应商首次评审要求至少达到75分方可考虑供货。
5.2.2.3供应商样品验证合格及质保能力评审通过后,采购课要求供应商提供首批样品,品保部对首批样品按《供应商首批产品认可控制程序》验证合格后。该供应商可正式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清单》中。
5.3 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5.3.1合格供应商名单:采购课应将被选定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5.3.2采购课应建立合格供应商的信息档案。
5.4合格供应商的连续评价
5.4.1采购课门应对每批进货情况的交货质量、交付和服务作出评价意见,评价结果记录于《供应商供货情况统计表》中,每年一次对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做一次统计分析,书面报告部门主管领导,并及时反馈供应商。
5.4.2采购课门应每年一次组织品保部对合格供应商的质保能力进行评审。
5.4.3年审计划:采购课应于每年底制定翌年的《供应商年度考核计划》,抄送品保部。
5.4.4审核通知:采购课应于审核前一个月通知相关供应商。
5.4.5审核报告:审核完毕,审核员应将审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品保部部长审批,转抄采购课和评审的供应商并责成整改。评分低于60分的供应商,直接由采购课取消供货资格并在供应商清单中剔除。
5.4.6对于供应商纠正措施的验证方式有以下两种,可单独进行,也可结合进行。
5.4.7翌年现场质保能力评审时进行验证。
5.4.8品保部针对供应商提出的纠正措施,要求该供应商提供/邮寄纠正措施执行有效的佐证材料。
5.4.9若供应商的供应绩效连续三个月被评为D级或发生重大品质异常时,由生管部采购科组织工程部、品质部等,对其进行现场监察,并填写《供应商现场调查评价报告》。针对供应商的重要程度,生管部应制定年度工厂评审计划,组织工程部、品质部等进行现场评审,每年至少一次,并填写《供应商现场调查评价报告》经监察评审不合格或有待改进的供应商,应按《纠正措施管理程序》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的规定处理,若纠正后,仍未定达到要求时,报总经理助理批准后,取消供应商资格。
5.5质量异常的处理
5.5.1当发现合格供应商供货质量发生波动时,采购课门应组织品管和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工艺验证,帮助供应商分析原因,稳定过程。
5.5.2当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经评审后整改不力、质量仍不稳定的应予以撤点,采购业务人员应作换点的准备工作和撤点后的善后工作。
5.5.3合理调整 - 采购业务人员在合格供应商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应在“货比三家”、“择优选点”、“连续评价”中不断开拓,寻觅新的合格供应商。
5.5.4供应商日常供货情况统计资料,也应作为供应商质量能力的评定参考。
6、记录
6.1《供应商年度考核计划》
6.2《合格供应商名单》
6.3《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6.4《供应商考核查检表》
6.5《供应商现场调查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