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冻调制食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代替SB/T 10379《速冻调制食品》(以下简称“原标准”),食品伙伴网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了解读,供大家参考。
一、修订术语和定义
1、速冻调制食品
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及调制食品》(GB 19295-2021)中“速冻调制食品”定义,并根据当前速冻调制食品种类多样化进行了“速冻调制食品”的术语和定义修订,主要原料中“畜禽肉及其制品”修改为“畜禽产品及其制品”,将畜禽副产品纳入速冻调制产品的范围,并在主要原料种增加了“坚果与籽类”。
2、速冻
原标准中速冻的术语和定义参考的SB/T 10699-2012《速冻食品生产管理规范》 已废止,征求意见稿修订参考GB 3164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确保与现行标准的一致性。
3、生制品/熟制品
原标准为“生制冻结品”“熟制冻结品”,征求意见稿根据GB 19295-2021 中“生制品”“熟制品”的定义进行修订。
二、修订术语和定义
参考市售速冻调制食品行业现状,并结合现行标准情况,征求意见稿对标准相关的产品进行了分类,主要修订情况见表1。
三、修订产品投料要求,增加命名原则
为规范行业生产,征求意见稿修订了产品投料,并增加了产品的命名原则,具体内容见表2。
注: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中,干制品投料量应以相应新鲜食品投料量结合其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
四、技术要求
1、感官要求
简化感官要求表述,不再限定产品的具体形态。
2、安全指标
修订为“动物性水产制品应符合GB 10136的规定,其他产品应符合GB 19295的规定”。
原标准规定过氧化值、微生物限量等应符合GB 19295的规定,而GB 19295不适用于动物性水产制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动物性水产制品应符合GB 10136的规定”。
3、食品添加剂
征求意见稿明确混合肉糜类制品、裹衣制品芯料的添加剂使用应以配料表中除水以外,质量配比居首位的原料类别界定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
五、标签
结合GB 19295的规定,明确应注明产品类别、速冻、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标准中有相关添加量要求的,应在产品标签中标示出各对应主料的添加量。
结语
征求意见稿修订了产品投料要求,增加了产品命名原则,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并为市场监管提供依据。企业应注意关注标准动态,确保生产经营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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