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水的安全
1.1 控制和监测
1.1.1 公司用水取自可靠的城市供水系统,城市供水费单表明水源是安全的。每年应按国家饮用水标准全项对水质分析检测一次。
监测频率:每年一次。
国家饮用水标准 GB5749-85 控制如下几项:
l 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100 个/克 37℃培养
大肠菌群<0 个/克
致病菌不得检出
l 游离余氯:水管末端不低于 0.05ppm
1.1.2 储水水槽应密封、安全,保证水源不受污染。对储水水槽每年不少于两次清洗、消毒。其程序为:清除杂物→水冲洗→使用锅炉房供应的高温蒸汽吹扫→水冲洗。
监测频率:每年两次。
1.1.3 由公司理化部门每天进行一次余氯测定,余氯含量保持在 0.03-0.5ppm。每周进行一次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检测。
监测频率:每天一次/每周一次。
1.1.4 公司的水系统应由被认可的承包商设计、安装和改装,不同用途的水管用标识加以区分,备有完备的供水网络图和污水排放管道分布图以表明管道系统的安装正确性。应对加工车间水龙头进行编号。
监测频率:水管系统进行安装或改装时。
1.1.5 车间水龙头及固定进水装置(如有必要或装有软管的水龙头)应安装防虹吸装置。
监测频率:水管系统进行安装或改装时。
1.2 纠正措施:
1.2.1 城市供水系统,储水水槽损坏或受污染时,企业应停止生产,判断何时发生故障或损坏,将本段时间内生产的产品进行安全评估,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只有当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质标准时,才可重新生产。
1.2.2 水质检验结果不合格,技术部门应立即制定消毒处理方案,并进行连续监控,只有当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质标准时,才可重新生产。
1.2.3 如有必要,应对输水管道系统采取纠正措施,并且只有当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质标准时,才可重新生产。
1.2.4 不能使用未安装防虹吸装置的水龙头和固定进水装置(如有必要或装有软管的水龙头)。
1.3 记录:
1.3.1 水质检测报告、定期的卫生记录。
1.3.2 储水水槽检查报告和定期的卫生记录。
1.3.3 水中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检测记录。
1.3.4 供、排水管道系统检查报告和定期的卫生记录。
1.3.5 每日卫生控制记录。
2、HPMC 接触面的状况和清洁:
2.1 控制和监测:
2.1.1 车间内所有生产设备、管道及工器具均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或食品级聚乙烯材料制
造,完好无损且表面光滑无死角,车间地面、墙壁、表面应平滑,易于清洗和消毒。卫生监督员应对上述设备及设施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充分清洁。
监测频率:每周一次。
2.1.2 产品接触面的清洗、消毒:
2.1.2.1 换班间隙,应将设备上的粘附物冲洗处理干净。每生产加工一个月,须对所有管道设备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清洗的步骤是:将设备、管道清理干净,卫生监督员在使用消毒剂前应对其种类(使用锅炉房供应的高温蒸汽,使用时注意防烫)、剂量、浓度等进行检查,并负责检查是否进行了清洗和消毒。
监测频率:每月开工前。
2.1.2.2 休息间隙,应用水冲洗地面、墙壁。每周对地面和墙壁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步骤是:水洗→高温蒸汽吹扫(使用时注意防烫)→85℃热水清洗干净。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消毒剂浓度和是否清洗和消毒。
监测频率:每班开工前。
2.1.2.3 员工应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包装工序的工作人员还应穿戴干净的手套和护目镜。企业管理人员在加工区也应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卫生监督员应监督员工手套的使用和工作服的清洁度。
监测频率:每班开工前。
2.2 纠正措施:
2.2.1 彻底清洗与产品接触的设备和管道表面。
2.2.2 用高温蒸汽对产品接触面进行清洗消毒。
2.2.3 对可能成为产品潜在污染源的手套、工作服应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2.3 记录:
2.3.1 定期卫生记录。
2.3.2 每日卫生控制记录。
3 防止交叉污染:
3.1 控制和监测:
3.1.1 原料不能夹杂大量泥土和异物。原料的装运工具应卫生。原料验收人员负责检查原料及其装运工具的卫生。
监测频率:每次接收原料。
3.1.2 车间建筑设施完好,设备布局合理并保持良好。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在加工、贮存过程中要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监测频率:每班开工前。
3.1.3 卫生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应对新招聘的卫生监督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和操作培训。
监测频率:雇佣新的卫生监督员。
3.1.4 工作人员的操作不得导致交叉污染(穿戴的工作服、帽和鞋、使用的手套、手的清洁、个人物品的存放,工作人员在车间的吃喝、串岗,工作鞋的消毒、工作服的清洗消毒等)。
3.1.4.1 进入车间的工作人员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衣、帽、鞋;不得戴首饰、项链、手表等可能掉入设备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
3.1.4.2 开工前、每次离开工作台或污染后,工作人员都应清洗并消毒手或手套。
3.1.4.3 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内。
3.1.4.4 工作人员不得在生产车间内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和吸烟等。
3.1.4.5 各工序的工作人员不得串岗。
3.1.4.6 工作人员在进入包装车间、仓库之前,应在盛有 75%食用酒精消毒液的消毒池中对其工作鞋进行消毒。
3.1.4.7 包装结束后或出仓库,所有的工作衣、帽统一交卫生监督员进行清洗消毒。
3.1.4.8 每天保证对更衣室及工作衣帽用紫外灯消毒 30 分钟以上。
3.1.4.9 卫生监督员应及时认真监督每位工作人员的操作。
监测频率:每天检查一次。
3.1.5 污水的排放:厂区排污系统应畅通、无积淤,并设有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车间内地面应有一定的坡度并设明沟以利排水,明沟的侧面和底面应平滑且有一定弧度。车间内污水应从清洁度高的区域流向清洁度低的区域,工作台面的污水应集中收集通过管道直接排入下水道,防止溢溅,并有防止污水倒流的装置。卫生监督员检查污水排放情况。
监测频率:每天检查一次。
3.1.6 车间内不同清洁作业区所用工器具,应有明显不同的标识,避免混用。卫生监督员应检查是否正确使用。
监测频率:每天检查一次。
3.2 纠正措施:
3.2.1 拒收带有过多泥土、异物及腐烂严重的原料。
3.2.2 卫生监督员应对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况加以纠正,并要评估原料的质量。
3.2.3 新上岗的卫生监督员及员工应接受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操作指导。
3.2.4 工作人员在工作衣帽穿戴、发、须防护、首饰佩戴、手套使用、手的清洗、个人物品带入车间、车间内有吃喝现象、进入车间时工作鞋的消毒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应对其及时予以纠正。
3.2.5 清除残渣、及杂质。重新清洗消毒容器。
3.2.6 请维修人员对排水问题加以解决。
3.2.7 卫生监督员及时纠正工器具混用问题。
3.3 记录:
3.3.1 原料验收记录。
3.3.2 每日卫生控制记录。
3.3.3 定期的卫生控制记录和人员培训记录。
3.3.4 每日卫生控制记录。
4 手的清洗、清毒及卫生间设施的维护:
4.1 控制和监测:
4.1.1 卫生间应与更衣室、车间分开,其门不得正对车间门。卫生间应设有非手动门并应维护其设施的完整性。每天下班后须进行清洗和消毒。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卫生间设施及卫生状况。
监测频率:每次进入包装车间、仓库前。
4.1.2 车间入口处、卫生间内及车间内须有洗手消毒设施。洗手设施包括:非手动式水龙头、皂液容器、50ppm 次氯酸钠消毒液和干手巾(最好为一次性)等,并有明显的标示。应在开工前、每次离开工作台后或被污染时清洗和消毒手。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洗手消毒设施、消毒液的更换和浓度。
监测频率:每班开工前。
4.2 纠正措施:
4.2.1 重新清洗消毒卫生间,必要时进行修补。
4.2.2 卫生监督员负责更换洗手消毒设施和更换、调配消毒剂。
4.2.3 记录:
4.2.3.1 每日卫生控制记录。
5 防止污染物的危害:
5.1 控制和监测:
5.1.1 生产加工企业所用清洁剂、消毒剂和润滑剂应附有供货方的使用说明及质量合格
证明,其质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须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包装物料的验收情况。
监测频率:每批清洁剂、消毒剂和润滑剂。
5.1.2 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质量合格证明,其质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须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包装物料的验收情况。
监测频率:每批包装材料。
5.1.3 包装材料和清洁剂等应分别存放于加工包装区外的卫生清洁、干燥的库房内。内包装材料应上架存放,外包装材料存放应下有垫板、上有无毒盖布,离墙堆放。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监测频率:每天一次。
5.1.4 设备应维护良好,无松动、无破损、无丢失的金属件,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设备情况。
监测频率:每班开工前。
5.1.5 产品包装结束,应按不同品种、规格、批次加以标识,检验合格进入成品库房,成品库配有温度自动控制仪和记录仪,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除霜、除异味。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成品库的温度及卫生情况。
监测频率:每天一次。
5.1.6 生产用燃料(柴油等)应存放在远离原料和成品的场所。卫生监督员检查。
监测频率:每天一次。
5.2 纠正措施:
5.2.1 无合格证明的清洁剂、消毒剂、润滑剂和包装材料拒收。
5.2.2 存放不当的包装材料和清洁剂等应正确存放。
5.2.3 对可能造成产品污染的情况加以纠正并评估产品质量。
5.2.4 必要时进行维修。
5.2.5 对违反消毒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加以纠正。
5.2.6 生产用燃料(柴油等)接近原料和成品时应及时纠正。
5.2.7 车间应通风不畅,集结有冷凝水时应加大排风换气。
5.3 记录:
5.3.1 清洁剂、消毒剂、润滑剂和包装材料验收记录。
5.3.2 每日卫生控制记录。
6 有毒化学物质的标记,贮存和使用
6.1 食品加工厂有可能使用的化学物质
洗涤剂
消毒剂 75%酒精
润滑剂
6.2 有毒化学物质的贮存和使用
编写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一览表。
所使用的化合物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销售、使用说明的证明,主要成分、毒性、使用剂量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单独的区域贮存,带锁的柜子,防止随便乱拿,设有警告标示。
化合物正确标识,标识清楚,标明有效期,使用登记记录。
由经过培训的人员管理。
6.3 监控
——经常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建议一天至少检查一次。
——全天都应注意。
6.4 纠偏
——转移存放错误的化合物。
——对标记不清的拒收或退回。
——对保管、使用人员的培训。
7 员工的健康:
7.1 控制和监测:
7.1.1 发现工作人员因健康可能导致产品污染时,应及时将可疑的健康问题汇报告企业管理人员。
7.1.2 卫生监督员应检查工作人员有无可能污染产品的受感染的伤口。
监测频率:每天开工前。
7.1.3 从事产品生产、检验及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做临
时健康检查,新招聘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监测频率:每年一次/新招聘工作人员上岗前。
7.2 纠正措施:
7.2.1 应将可能污染产品的患病工作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或重新分配其不接触原料或成品的工作。
7.2.2 受伤者应调离原工作岗位或重新分给其不接触产品的工作。
7.2.4 未及时体检的员工应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调离原工作岗位或不许上岗。
7.3 记录:
7.3.1 每日卫生控制记录。
7.3.2 定期卫生控制记录。
8 鼠、虫的灭除:
8.1 控制和监测:
8.1.1 加工车间、贮存库、物料库入口应安装塑料胶帘或风幕;车间下水管道须装水封
式地漏,排水沟须备有不锈钢防护罩并在与外界相通的污水管道接口处安装铁纱网;车间的窗户、通(排)风口应安装有铁纱网;加工车间、贮存库、物料库入口和通(排)风口应安
装捕鼠设备。上述各设施必须完好,以防鼠、虫侵入。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监测频率:每天开工前。
8.1.2 厂区和车间地面不应存在可招引鼠、虫的垃圾、废料等污物。生产区大门应关闭。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有无鼠、虫的存在。卫生监督员应及时向企业管理人员报告鼠害状况。
监测频率:每天开工前。
8.1.3 生产加工企业应定期灭除老鼠和害虫。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监测频率:每月一次。
8.2 纠正措施:
8.2.1 完善防鼠、虫的设施。
8.2.2 及时清理招引鼠、虫的污物。
8.2.3 定期捕灭鼠、虫。
8.3 记录:
8.3.1 每日卫生控制记录。
8.3.2 定期卫生控制记录
9 环境卫生:
9.1 控制和监测:
9.1.1 厂区应无污染源、杂物,地面平整不积水。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监测频率:每天一次。
9.1.2 应保持车间、库房、果棚干净卫生。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监测频率:每天一次。
9.1.3 应定期清理打扫厂区环境卫生和清除厂区杂草。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监测频率:每周一次。
9.2 纠正措施:
9.2.1 及时清理污染源、杂物,整修地面。
9.2.2 车间、库房、发现污染物、异物及时清理。
9.2.3 定期清理打扫。
9.3 记录:
9.3.1 每日卫生控制记录。
9.3.2 定期卫生控制记录。
10 检验检测卫生:
10.1 控制和监测:
10.1.1 各生产工序的检查监督人员所使用的采样器具、检测用具应干净卫生。
监测频率:每次。
10.1.2 实验室应干净卫生,无污染源,不得存放与检验无关的物品。
监测频率:每天一次。
10.2 纠正措施:
10.2.1 使用前后及时发现及时清洗消毒。
10.2.2 及时清理。
10.3 记录:
10.3.1 每日卫生控制记录。
10.3.2 每日卫生控制记录和定期卫生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