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 | 法规名称 | 实施日期 | 失效日期 |
国家 | 解读《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20-01-07 | |
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20-01-06 | ||
广东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对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1-12-20 | 2022-11-08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告 | 2021-12-15 | 2022-11-08 | |
重庆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铁皮石斛、灵芝和天麻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22-01-28 | 2022-11-03 |
浙江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1-12-23 | 2022-11-03 |
四川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天麻、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 2021-11-26 |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四川省铁皮石斛、灵芝、天麻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食品安全标准备案方案》的通知 | 2021-12-14 |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天麻、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政策解读 | 2021-12-14 | ||
山东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对铁皮石斛、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 2022-02-14 |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对西洋参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 2021-11-23 | 2022-11-03 | |
宁夏 | 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肉苁蓉等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22-03-09 | |
内蒙古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对鄂尔多斯市开展肉苁蓉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批复 | 2021-05-04 | |
辽宁 |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灵芝、西洋参、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 2022-08-15 | |
江西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江西省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告 | 2021-12-21 | 2022-11-03 |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 2022-01-19 | ||
江苏 | 江苏省关于开展黄芪、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2022-01-28 | 2022-11-03 |
湖南 |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管理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0-04-28 | |
湖北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党参等9种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20-03-23 |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党参等3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1-11-22 | 2022-11-03 |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政策解读 | 2021-10-29 | |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 2021-10-29 | ||
河北 |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党参、黄芪、杜仲叶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 2021-11-29 | 2022-11-28 |
云南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云南省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意见的函 | ||
贵州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 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 ||
广西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 2021-01-21 | |
福建 | 福建省卫健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灵芝、铁皮石斛、西洋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1-12-16 | 2022-12-15 |
安徽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灵芝、天麻、铁皮石斛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2-04-07 | 2023-04-06 |
甘肃 |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0-11-03 |
为满足人民群众传统饮食习惯和食品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弘扬传统饮食文化,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药食同源物质产业有序、高质量发展,各省制定了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工作相关法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食品伙伴网整理了各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相关法规汇总,供参考,本汇总不定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