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加强委托加工管理规范,完成委托加工作业流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保障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确保委托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OEM加工工厂的选定
1.该工厂必须具备有效的资源:营业执照(含我方预加工产品的类别及品种)、生产许可证(与产品加工属于生产许可证范围内)。
2.该工厂必须具备保证被委托生产生产加工产品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
3.该厂必须达到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的各项卫生要求。
4.该厂必须有足够的生产能力,且承诺不得将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再委托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加工。
二、原辅料管理
1. 在每批生产前,按订单需要生产,通知OEM厂家所需要生产的数量、名称、规格和到货时间等。
2. 采购部应将公司对产品的原料要求和产品质量告知OEM厂家。所采购的原料标准必须是符合我方的原料标准。
3. OEM厂家首次采购的原料,需要将厂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发送给我司并保管。
4. 当采购原料不符合我司的原料要求时,应与我司采购部联系沟通或者退货处理,禁止采购或使用不符合我司要求的原料。
5. 原辅料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存在发霉或破损的情况,确定无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6.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原材料,应终止使用,不得混合其他原材料投入使用。
7. 在原料进场后,品质部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并将检验报告和原料官方质检报告书发给我方。
三、 仓储物流
1. 原料出入库房时,必须检查是否有霉变破损的,确定无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原料和成品库房必须干净、整洁、通风,并做好防鼠、防虫、防火、防潮等措施,防止原料发霉变质。
3. 所有原料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出库原则。
4. 入库时要注明厂家或供应商名称、数量、规格、包装物情况等,出库时要注明用途(生产、使用、销售搭赠)、经手人。
5. 在储存期间,应采用一定的手段(监控、盘存、巡查等)确保产品在储存期间的质量和数量的安全。
6. 在运输过程中,应同样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安全。
四、 生产过程
1、生产过程中操作员每2小时要对各生产环节进行巡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纠正,并填写记录表。
2.每次生产时应由品控部对半成品进行抽样检测,如发现不合格时应进行整改,同时将检验报告发送至我方。
3.在生产过程中操作员每2小时对产品的色泽、口感、气味进行检验,并与样品进行对比,不符合要求的应该及时纠正。
4.装罐的瓶子上喷码日期准确、清晰,瓶子不得有变形,且贴标要端正、平整、无缺陷。
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每2小时需要对加工温度、时间及生产环境进行监控,并填写监控记录表。
6.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公司不定时的派员对其进行现场监管,并对过程进行抽样检测,过程记录均需双方签字确认,对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7.OEM工厂加工工艺技术应严格按照我司提供的技术标准和配置实施,不得私自变更。
五、成品管理
1.生产的产品每天需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并发至我方。
2.品管部制定OEM产品检验标准,成品出库时,需将成品发送至我方,经我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库。
3.成品出库时,必须按照我方要求的数量、规格的订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