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西南宁粉益阁有限公司等2家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
为督促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提高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局对广西南宁粉益阁有限公司、南宁市兴政米粉加工厂2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接受检查情况等3大类11项内容。检查组已针对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所在县(区)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附件:1.广西南宁粉益阁有限公司
2.南宁市兴政米粉加工厂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
广西南宁粉益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西南宁粉益阁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画岭路1号1栋
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5010800410
产品品种:谷物制品(鲜湿米粉)
证书有效期至: 2022-01-12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施设备等情况。1.一次更衣室干手设施未能正常使用。2.榨粉冷却间内电风扇表面积灰;榨丝区部分磨浆、榨丝设备内部积有物料残渣,生产完成后未及时清理。3.辅料淀粉未经外包清洁措施直接进入生产车间。4.榨粉老化房未设置温湿度监控设施。5.内包装间窗户未能封闭;磨浆间纱窗网孔径过大,有虫害入侵风险。6.未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微生物监控。
(二)采购进货查验管理。1.未能提供部分辅料的进货查验记录。2.未能提供产品销售记录。3.未能提供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及相关记录。
(三)出厂检验落实情况。1.出厂检验报告中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不符合DBS 45/50-2018的要求。2.化验室化学试剂“煌绿乳糖胆盐肉汤”已过期(有效期至20191106)。
(四)产品标签标识。1.“粉e阁圆粉”产品标签品名为“鲜湿米粉”,配料标示为:水、大米,与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的品种明细“调制鲜湿米粉”不符。2.“车渡圆粉”食用淀粉调制湿米粉,未标示添加淀粉的含量,且配料表未能按实际添加的原辅料标示。
附件2
南宁市兴政米粉加工厂飞行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南宁市兴政米粉加工厂
生产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建源路7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5010800284
产品品种:谷物制品(鲜湿米粉)
证书有效期至:2021-08-31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施设备等情况。1.更衣室工私服混放,部分洗手、干手及手部消毒设施未能正常使用;鞋靴消毒池未启用;部分照明灯、消毒灯损坏;冷却间内放置有私人物品。2.生产时蒸煮间与冷却间的门,原料库与磨浆间的门处于常开状态;包装操作时,包装传递口敞开;切粉冷却间与蒸煮间的两处玻璃墙板已拆除,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3.切粉磨浆间2台闲置的磨浆机、泡米桶积垢、积灰且内存放杂物;发酵间缺少湿度监控设施;切粉内包装间冷却设备积有较多润滑油油垢,电风扇积灰。4.榨粉车间墙面天花板有霉斑;榨粉复煮浸泡间内部分地面破损。5.车间多处存在虫害迹象。6.榨粉原辅料未经外包清洁措施直接进入生产车间。7.未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微生物监控。
(二)仓储管理情况。部分包材未离墙放置。
(三)出厂检验落实情况。1.无菌室内照明灯已损坏。2.产品留样未标示名称及生产日期。
(四)产品标签标识。1.产品标签上印制的生产日期模糊,且未按执行标准DBS45/050-2018要求标示到“时”。2.现场检查及查看投料记录,发现调制鲜湿米粉产品实际有投放“木薯淀粉”,但其标签配料表中未标示。3.鲜湿米粉(桂林米粉)标签上标示的执行标准DBS45/032-2016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