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过员工卫生知识的培训使我公司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满足国家及行业相
2. 范围
对我公司所有人员进行卫生教育及身体检查。
3. 职责
3.1人事部负责组织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3.2质检部负责组织人员的身体检查、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及人员个人卫生的检查工作。
3.3下车间的人员必须遵守正确行为规范。
4. 工作程序
4.1 卫生教育
4.1.1人事部负责组织全公司职工上岗前进行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卫生规定的宣传教育,并对各部门在职员工每二年的卫生知识进行一次培训工作。
4.1.2质检部负责个人卫生知识的现场考核。
4.2健康检查
4.2.1所有在职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及质检员、设备维修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须办理健康证,其他人员须办理健康凭证。
4.2.2健康检查由质检部组织,并建立《体检档案》。
4.3健康要求
4.3.1对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
4.3.1.1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黄疸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
4.3.1.2活动性肺结核、上呼吸道感染;
4.3.1.3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3.1.4发烧、呕吐、感冒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3.2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现有上述疾病必须及时治疗,传染性疾病需隔离。康复后如需恢复原岗位工作的必须经过原健康检查的部门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原工作。
4.4受伤处理
4.4.1凡受刀伤或有其他外伤的人员,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包扎防护,且戴一次性手套,否则不得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
4.5个人卫生
4.5.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清洗被褥、勤理头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4.5.2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如手表、戒指、手镯、耳环、项链等)带入车间。
4.5.3进车间前不得化妆。
4.5.4人员进车间前要在领衣房领取干净的工作服、帽后按照不同工序分别在生、熟更衣室内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穿戴顺序:先戴内帽和工作帽、再穿工作服和工作靴。帽子要前后戴严,头发不外露。
4.5.5工程部设备保养维修人员必须穿戴经过清洗消毒后的工作靴、专用蓝色工作服。
4.5.6在检查工作服、帽上无头发和杂物后,经洗手消毒和胶靴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人员不得在车间内吃东西、抽烟和涕吐。操作时不绕头、挖鼻孔、掏耳朵、剔牙,不准对着食品打喷嚏。
4.5.7人员离开车间时必须在更衣室脱下工作服、帽、靴,不准穿戴工作服、帽、靴进入厕所、浴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
4.6检查与纠正
质检员将每日工作区人员个人卫生检查的情况记录于《卫生检查日报表》。对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者禁止其进入车间,并督促立即整改,并视情节严重加处罚款、通报等其它处分。
5.相关文件
6.记录
6.1《体检档案》
6.2《卫生检查日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