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监管总局2号令、3号令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市场监管总局2号令、3号令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
附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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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