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告》(鲁市监通告〔2020〕71号)有关要求,由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单位起草了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鲍鱼》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全面性、科学性、实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单位及专家如对2项地方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于2021年5月9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回复,将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 磊 13697646888,ytbiaozhun@163.com
附件:1.《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征求意见稿;
2.《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鲍鱼》征求意见稿;
3.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
附件1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海参.pdf
附件2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鲍鱼.pdf
附件3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