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认证机构及企业:
为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认证有效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0 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20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认〔2021〕17号〕,从6月中旬开始,依托全国统一的“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开展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本次检查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抽取被检查对象,市市场监管委统筹协调安排,由获证组织所在区市场监管局采用获证组织现场查验、档案检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认证机构在认证活动中是否存在买证卖证,虚假认证,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未对认证结果实施有效跟踪调查;发现认证结果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认证人员收受礼金等违法行为。同时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无证出厂、销售,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此次专项检查,覆盖了全市16个区,共抽取了位于我市的138个获证组织,涉及14家国内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143张。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8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7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张,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4张,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认证证书3张,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2张,其他服务认证证书7张。通过监督检查结果统计,138家获证组织中,得分90分以上的有111家,占比80.4%,得分60-89分的有20家,占比14.5%,得分60分以下的有7家,占比5.1%,平均得分为89.7分(总分100)。整体上看,获证组织认证证书有效性不断提升。我市认证活动较为规范。认证机构对认证活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增强了认证的公信力和有效性,促进了企业内部管理和产品质量提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
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不够严谨规范。主要表现在:认证合同覆盖内容不完整,无合同签订日期;认证合同注明的获证组织体系覆盖场所、覆盖人数与认证证书记载不一致;审核计划没有具体时间安排,或者未严格按照审核计划确定的时间开展现场审核,审核报告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不一致,仅对第一阶段审核计划进行调整,未在审核报告中说明等问题。
二是部分获证组织未能严格按照获证管理体系运行,部分体系文件缺失或未及时更新;最高管理者任命书无签字盖章;内部审核时间、次数与程序文件要求不符;无法提供首末次会签到表,管理评审流于形式;认证档案管理不规范、无法完整提供认证档案材料;获证组织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组织名称变更后,证书未及时申请变更。
三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停工停产。执法人员未能进一步核实认证活动的有效性。针对上述情况,部分认证机构已对相关企业的质量认证运行情况进行了预警。
本次专项检查共发现认证机构及获证组织存在的各类问题90项,涉及63家获证组织、63张认证证书、10家认证机构,其中中绿国证(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被责令整改。英标管理体系认证(北京)有限公司、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被约谈。天津荣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联合(北京)认证有限公司等认证机构,因认证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详细检查结果通报机构自行整改。我委将继续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做好后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检查结果,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各认证机构、获证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相关认证机构要全面分析查找原因,对照认证认可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查漏补缺,自查自纠。同时要协助获证组织查找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二是依法开展认证活动,确保认证真实有效。各认证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则的要求完整、客观、公正地开展第三方认证,不得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不得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不得在认证活动中随意增加、减少或者遗漏程序要求;及时对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发现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应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
三是加大认证监管力度,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及时跟踪相关机构和企业的整改情况;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投诉举报多的,要加大认证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严查认证违法行为,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在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中做出贡献。
2021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