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提高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局对南宁市军粮供应站万田粮油食品厂等3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接受检查情况、企业落实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等4大类16项内容。
检查组已针对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所在城区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附件:1. 南宁市军粮供应站万田粮油食品厂飞行检查情况
2.广西粮油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3.南宁佳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南宁市军粮供应站万田粮油食品厂飞行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南宁市军粮供应站万田粮油食品厂
生产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0号的13号、14号、15号仓库
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245010500859
产品品种:大米、食用植物油
证书有效期至: 2022-12-26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施设备等情况。1.一台自动灌装机表面及内部有脏污,未及时清洁。2.灌装车间的一处顶棚和隔板已破损。3.实际生产中关键控制点与原工艺流程图设置的关键控制点不一致。4.灌装工段未按《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8955-2016)中加工过程工艺参数监控的要求检测酸价及过氧化值。
(二)仓储管理情况。部分包材未离墙离地存放。
(三)出厂检验落实情况。玉米油的出厂检验未按照《玉米油》(GB/T 19111-2017)的要求检测冷冻试验(0℃储藏5.5h)项目。
(四)从业人员管理。未能提供检验员杨某、黄某及检验报告审核员马某某的检验员证。
(五)其他。部分批次成品的出入库量、库存量与生产数量无法对应。
三、企业疫情防控情况
(一)企业已使用“爱南宁健康码”对企业人员进行健康考勤管理。
(二)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
(三)每日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
(四)已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附件2
广西粮油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西粮油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16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245010200429
产品品种:食用植物油、大米
证书有效期至:2022-01-03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施设备等情况。
1.一楼更衣室与榨油滤油车间之间为公共区域走廊,更衣室未设置在车间入口处。
2.二楼更衣室缺少手部消毒设施;精制间的静电滤油机组和黄曲霉去除机组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已不再使用,该间实际功能变更为上瓶间。
3.精制间天花板吊顶、墙面线孔未及时封闭,“三防”设施不到位。
4.二楼外包装间的紧急出口未封闭,工作人员可随意从外包间进出加工区域,有交叉污染的风险。
5.未能提供生产车间各压力表、温度表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6.工艺及关键控制点的设置与原工艺流程图不一致。
7.灌装工段未按《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8955-2016)中加工过程工艺参数监控的要求检测过氧化值。
(二)仓储管理情况。
1.油瓶、纸箱仓库内部分包材未离墙存放。
2.二楼生产车间走道、精制间、灌装间、外包装间堆放有大量瓶盖、空瓶,均未能离墙离地存放,并且在使用前未能进行消毒处理。
3.未能提供原料仓库的温湿度监控记录。
(三)出厂检验落实情况。部分检验设备的校准证书已过期。
(四)从业人员管理。未提供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记录。
三、企业疫情防控情况
(一)企业已使用“爱南宁健康码”对企业人员进行健康考勤管理。
(二)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
(三)每日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
(四)已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附件3
南宁佳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南宁佳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92号院内市祥康粮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仓库
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010500407
产品品种:食用植物油、大米、糕点
证书有效期至:2022-05-07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施设备等情况。1.自动灌装机内部有脏污,未及时清洁。2.灌装工段未按《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8955-2016)中加工过程工艺参数监控的要求检测酸价及过氧化值。3.实际生产中关键控制点与原工艺流程图设置的关键控制点不一致。
(二)仓储管理情况。部分内包材和成品未离墙存放。
(三)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1.部分检验设备校准证书已过期。
2.调和油、花生油及大豆油的出厂检验项目不全。
3.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缺少溶剂残留量项目的检测。
(四)产品标识标签。
1.部分成品调和油的标签未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中要求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2.部分成品调和油的标签未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中要求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
三、企业疫情防控情况
(一)企业已使用“爱南宁健康码”对企业人员进行健康考勤管理。
(二)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
(三)每日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
(四)已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