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有关工作要求,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我省199项绿色、有机食品类地方标准进行了集中复审,现将集中复审结论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
受理部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受理电话:0931-8413236(兼传真)
电子邮箱:gszlbzh@sina.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金昌南路208号,邮编:730030
附件: 甘肃省绿色、有机食品类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