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你公司生产企业资质、生产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产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此次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蒸煮间、成品库等部分墙面有霉斑。不符合GB 14881中4.2.3.1 条款关于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应光滑、不易积累污垢且易于清洁的要求。
(二)成品库部分成品未离地堆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4条款关于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的要求。
(三)成品库部分窗户敞开无纱窗,防虫害侵入设施略有不足。不符合GB14881中6.4.2 条款关于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外包车间与成品库及包材库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风险。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三、贮存及交付控制
现场发现阳光能直射入成品库,未采取避免防阳光直射措施。不符合GB14881中10.4条款关于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显著的温湿度变化和剧烈撞击等,防止食品受到不良影响的要求。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