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内部文件的审批、分发、更改:
1)工程图纸未经审批即已发行、使用;
2)作业指导书未能分发至具体作业岗位;
3)生产现场岗位悬挂的作业指导书未受控;
4)工艺文件存在直接在文件上更改的现象,未执行文件更改程序。
B、外来文件的识别、收集、分发:
1)未能充分识别、收集到与产品有关的国家/国际、行业标准;
2)未能将外来文件分发至有关部门,如品管部、生产部。
二、质量记录的填写、管理、保存:
1)质量记录存在涂改的现象;
2)质量记录未规定保存期限;
3)未按保存期限予以保存,到期销毁未能提供销毁记录。
三、质量目标的统计、分析:
1)质量目标的统计未能提供原始数据,无法掌握最终目标统计数值的真实性;
2)质量目标有统计,但未进行分析。
四、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输入信息不全,或未能提供输入资料;
2)管理评审主持人非最高管理者,且未能提供最高管理者对主持人(不是最高管理者自己时)的授权证明;
3)对管理评审决议事项无采取措施的相关证据,如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4)对上次管理评审决议事项的跟踪结果无记录。
五、人力资源管理:
1)未能按实际岗位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能力要求;
2)培训有计划,也有按计划实施,但对培训的实施效果未进行评价;
3)对特殊岗位人员未规定能力要求,未能提供对这些人员的培训、考核证据;
4)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割工、起重工等)资格年审的要求未及时跟踪,个别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未年审或年审过期。
六、基础设施管理:
1)新进生产设备未验收即投入使用;
2)对设备未规定维护、保养的要求;
3)特种设备未能提供定期检定的证据。
七、工作环境管理:
1)对存在温湿度要求的现场,无温湿计,无法掌握温湿度状况;
2)检验色差岗位的灯光非检验专用光源,不符合要求;
3)生产现场、仓储现场有防尘的要求,但发现存放在现场的产品上有灰尘
八、产品实现策划:
1)未能针对产品的类别或特点制定质量目标;
2)虽有进行产品实现策划,但资料零散、无序,而且相关责任人对产品实现策划的要求不熟悉(甚至不清楚);
3)工程变更所引起相关文件的修改,未按审批程序的要求执行,存在私自更改的现象;存在相关文件部分有修改、部分未得到修改的现象,修改不彻底;
4)未对产品的质量控制点进行策划,何时需要进行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和试验未确定。
九、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1)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产品的国家/国际、行业标准、规范等)未确定或识别不充分;
2)对产品交付后活动(包括诸如保证条款规定的措施、合同义务[例如,维护服务]),以及公司认为必要的附加要求(例如,回收或最终处置)不明确;
3)顾客没有提供形成文件的要求时,无对这些顾客要求进行确认的证据;对口头合同未进行评审;
4)企业未能根据自身业务流程的特点规划合同评审的作业要求,过于流于形式,无实际意义;
5)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未及时将变更的要求通知相关人员;
6)对顾客的反馈(包括顾客抱怨)有进行处理,但未将处理结果与顾客进行沟通。
十、设计开发:
1)设计开发策划时一般存在的问题:
a)未明确设计小组成员的职责、权限;
b)未明确设计开发进度的要求,未根据设计开发的进展及时调整设计开发计划;
c)策划时未对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的时机进行策划。
2)设计开发输入信息不充分,如与产品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未充分识别;
3)设计开发输出在放行前的审批不完善,如图纸仅有编制人员的名字,而校、审人无签名;
4)设计开发评审、验证、确认的记录不齐全,未能按策划的要求展开;对这些过程中提出的改进未保持记录;
5)设计开发更改发生后,未能按要求进行适当的评审、验证、确认;
6)设计开发更改引起相关文件的变更,未能及时对应相关文件进行修订,且未能及时将更改的要求通知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