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氯酚酸钠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杀虫剂和杀真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 会造成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
二、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菠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均不得超过0.1mg/kg。毒死蜱属中毒农药,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至7天,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三、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通常情况下还用于治疗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ug/kg。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猪肉,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四、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为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该类药物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畜禽肉,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五、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后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均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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