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容器等食品接触材料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它一方面可以保护食品,但另一方面,若使用的包装材料不合格,则可能导致有害物质会渗入食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近年来由于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各国的有关食品的安全卫生要求不断严格,针对食品包装等商品的监管持续升级。欧盟、美国、日本等主要市场及印尼等新兴市场相继发布食品包装及食品接触材料的新规,防控力度频繁加码,相关出口企业须引起高度重视。
化学危害受限范围扩大
食品包装一般由金属、玻璃、纸质、塑料、复合材料等材质制成,且生产过程中涉及多种加工工艺和生产助剂,存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迁移风险。2014年10月,美国自然资源保护组织、乳癌基金组织等九大组织联合向FDA发起请愿,要求禁止食品包装中存在影响胎儿发育、致癌等危害的高氯酸盐、长链全氟化碳类等多类化学物质,而此类物质作为功能性添加剂广泛用于塑料食品包装等材料,给输美食品企业敲响警钟。在常规食品接触材料中,邻苯增塑剂、有毒染料、重金属等有毒化学物质均已被禁止检出,且限制范围不断延伸。以双酚A为例,从2013年以来,双酚A在奶瓶等婴幼儿用品中的使用早也已被欧盟、澳大利亚等国禁止,并在全球引发连锁效应。而法国近期进一步宣布从2015年1月起全面禁止生产、进口、出口或销售任何含有双酚A的食品包装,以避免这种物质对普通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危害。此外,如有毒油墨等食品包装修饰的使用也逐渐被德国等欧盟国家所禁止,并且禁限范围将逐步扩大。
食品安全测试要求提升
食品模拟物迁移是食品接触材料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重要评价指标,近期,多国针对该项指标频繁发布新规,提高迁移量要求。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EU) No 10/2011号法规,从2016年1月起部分食品接触材料的迁移量测试要求将大幅加严,如针对贮存时间超过6个月的食物贮存罐的特定迁移条件由目前的40°C 10天提高至60°C 10天。澳大利亚及新西兰频繁更新食品包装中迁移量及特定化学物质迁移水平的要求,逐步加强监控。此外,作为东盟主要成员国,印度尼西亚也于2015年1月发布G/SPS/N/IDN/97号通报,拟修订食品包装管理法规附件2c中有关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在各种食品中的使用列表和使用条件,并对各种塑料材料在不同条件下和各种不同类型食品接触时的最大迁移量进行修订。韩国也发布拟修订食品器皿、容器和包装标准规范的G/SPS/N/KOR/481通报,对不同产品的测试模拟物进行调整,并新增对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材料的乙醛含量测试等要求。
强化内功提升质量安全
宁波地区每年出口的食品包装容器以及带包装出口的食品达数十亿美元,且增势良好,国外食品包装要求的频繁更新,将对食品出口企业以及食品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在原料采购、生产流程监管、原辅料及制成品质量检测等方面必将带来一定影响,也将对相关产业带来一定冲击。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应提高风险应对意识,加快内部管理转型:
一是要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是当下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生产企业应加强责任意识,在重视食品内在质量的同时,不可忽视食品包装的质量要求。要严格把控原料采购源头,切勿使用劣质材质,加强生产过程管控,切勿违规操作,防止因包装材料结构破坏而导致食品质量问题出现,同时要严控后续包装加工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渗入。
二是要严密关注国际市场动态。要密切关注出口市场技术贸易壁垒更新动态,及时掌握最新资料,以此来指导产品设计生产。特别是加强对欧盟、美国、日本等监管严密的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的研究,同时关注新兴市场主体技术法规的跟进。重视国外产品质量通报信息,了解相应最新关注热点,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预警机制,有针对性的提升产品质量。
三是要持续提升质量控制能力。加大对自身产品特性的研究,针对不同产品采用不同特性材质的包装材料,规避风险。同时,积极参加最新国际技术法规贯宣会及相关培训,提高企业对国际法规的理解,加强自身质量监控能力。主动向检验检疫、行业协会等部门寻求技术、政策咨询和扶持,全力配合监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共同促进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