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深化认证认可“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完善有机产品认证监管联动机制,利用认证认可手段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我国有机产业健康、稳步发展,国家认监委自2011年起开展了“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全国已有37个县市开展了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
根据示范创建县市自愿申请和地方质检部门推荐,并经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经验提炼交流、自查自纠、专家咨询、抽查验证等程序,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公示后,确定四川省西充县等9县市(名单见附件)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请各质检部门继续督促和协助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不断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大质量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工作。各推荐局应当加强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有机示范创建区内违法、违规认证活动,对不能持续符合条件的应当督促相关县市政府进行整改,并加强管理。整改后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及时报请国家认监委撤销“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称号。
联系人:张剑
电 话:010-82260830
附件:首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名单
国家认监委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