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植脂末
背景:
植脂末是以植物油、葡萄糖浆、酪蛋白酸钠、磷酸盐、乳化剂等为原料经过微胶囊技术喷雾干燥而成的产品。最初该产品主要是在麦片行业使用,随着麦片行业的逐渐衰败,我们就把销售方向转向了乳制品行业。当时这个产品主要就是在奶粉及液体奶中使用,主要是一些小的乳品厂。他们由于生产设备简陋及技术落后等原因,自己无法添加油脂,只好使用我公司的植脂末。在乳制品中,亚硝酸盐含量以前一直是不受重视的,但随着乳制品行业的发展,亚硝酸盐也成为常检的项目,国家标准是小于或等于2mg/kg。
本案例涉及的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的私营公司。公司成立之初主要是以生产乳饮料行业使用的一种营养添加剂——多肽蛋白元为主。公司的主要销售对象是乳制品行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逐渐开发并生产了植脂末类微胶囊产品、植物提取物等产品,并在外省设有分厂。该公司是在南方一个不发达的省份的小城市,乳制品行业更不发达,因此相关乳品检测试剂都是比较难购买到的。
本案例涉及的植脂末产品的工艺流程为:
质量事件:
2002年冬天,东北某乳品厂反馈,他们的产品在使用了我公司的植脂末后,产品的亚硝酸盐含量超标了2倍,要求我公司派人前去处理,并向我们索赔损失。同时把我公司的产品、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及相应的检测报告邮寄给我公司。实际在此之前,也有不少反馈说我公司产品的亚硝酸盐超标的,但由于我们的产品在最初也是使用在麦片行业,因此制订企业标准时也没有考虑亚硝酸盐含量,因此无论是对原料还是成品都没有亚硝酸盐含量的检测。
调查分析:
在收到对方的亚硝酸盐超标及索赔的反馈后,公司立即召集了生产、技术、化验室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有关这次产品问题的讨论会。由于我公司以前没有检测过这个项目,因此决定先由技术及化验室的相关人员查找相关的检验方法,并尽快制定我公司产品的亚硝酸盐的检测方法。后通过与东北该乳品厂联系,通过他们传来了相关的检测方法,并给我公司邮寄检测使用的试剂。同时,在产品质量原因未明之前,暂时停止向乳制品行业发植脂末的货,植脂末的生产也暂时停止。
检测试剂到了以后,化验室的人员对我公司生产的植脂末进行了检测,产品确实含有亚硝酸盐,且超过了乳制品行业对亚硝酸盐的定量标准。笔者对亚硝酸盐产生的各种原因进行了查找,认为我公司的工艺过程中产生亚硝酸盐的可能性很小,最大的可能性来自于原材料。
于是对各种原材料进行了检测,包括葡萄糖浆、植物油、酪蛋白酸钠、乳化剂、磷酸盐等(没有检测水)。
检测结果发现是购进的原材料酪蛋白酸钠中亚硝酸盐严重超标。酪蛋白酸钠也是从奶中提取的一个产品,也应该执行乳品行业对亚硝酸盐的限制标准。但该国家标准还是1989年制订的标准,上面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因此,我公司只能另外再制定酪蛋白酸钠的采购标准,补充了对亚硝酸盐的控制规定。
后将我公司的检测情况与原材料供应商进行了沟通,让对方改进工艺,对可能产生亚硝酸盐的工艺进行了改进。同时,我公司又从另外的地方采购了酪蛋白酸钠,检测合格后准备恢复生产。为了消除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亚硝酸盐的疑虑,后又在试验室做了个小试验,经检测,亚硝酸盐含量合格。于是就大量生产了一批产品,但检测后发现亚硝酸盐含量还是有点偏高。于是又停产查找原因。对于小试验的产品与大生产的产品进行了对比,发现这两个产品只有使用的水不一样。在试验室使用的是自来水,而生产中使用的是井水(我们的生产和试验不在同一个地方,试验是在市区附近,而生产是在另一个县,相距18千米)。于是对两边的水质进行检测,发现生产部地方的水源亚硝酸盐超标。后把生产部所用的水进行了更换,使用了亚硝酸盐合格的水,再生产了一批产品,检测后亚硝酸盐合格。
整改措施:
重新制订了产品的企业标准及原料酪蛋白酸钠的采购标准,都相应的加入了亚硝酸盐含量的限量标准。
另外对在小试过程中与生产的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做了严格的规定,并计划将试验室迁至生产部门所在的地方。
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每年都要检测各个地方使用的水质。
工作体会:
整个事件对我们的触动是比较大的。这件事情应该来说是多方都有责任的。
首先,国家及生产企业在产品标准的制订上严重落后,酪蛋白酸钠的标准还是1989年的,里面没有对亚硝酸盐的含量限制,因此酪蛋白酸钠的生产厂家也就不会检测该项目。
其次,我们自己在制订酪蛋白酸钠的采购标准时,也没有制订亚硝酸盐的含量限制。
最后,就是我们的采购商在提取采购该产品时也没有提出亚硝酸盐的含量限制。
在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我们分析是原料的原因,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只是忽视了把水作为原料去分析;另外在小试的过程中,没有完全按照生产的实际情况去做试验,而是使用了与生产部不一样的水去做小试验,造成大生产时再次出现不合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