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的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资格。 生产企业在申请备案时,需填写《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对基地具有合法管理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件;
(2)生产企业对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基地管理机构设置、种植操作规范、农业化学品管理制度、采收运输管理制度、疫情监控与病虫害防治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制度、产品溯源管理制度等;
(3)基地负责人、植保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种植基地有关信息,如地块位置、平面图以及照片。各地块在平面图中的标示应清晰、统一、规范。照片应包括基地标识牌、基地全景、近照、药品存放点等;
(5)生产企业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证书》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6)基地土壤、水源和空气环境监测报告;
(7)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生产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