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序号 | 申请资料 |
1* | 生产许可变更申请表(仅针对有变更申请的企业,点击此处下载) |
2* |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仅针对延续换证、扩项、生产条件变更企业,需提交两份) |
3* | 变更证明复印件(仅针对名称变更企业) |
4* | 产业政策证明文件原件(仅针对白酒、糖、味精、乳制品等实行产业政策管理且设立需预先批准的食品生产企业) |
5* |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点击此处下载)(示范文本) |
6* |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7*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营业执照企业需提供) |
8*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若为新设立企业,需提交所有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
9 | 周围环境平面图、功能区间布局图(应标明面积、人流物流)、生产加工场所设备布局图(应标明卫生防护设施等) |
10 | 生产工艺流程图(应标明关键控制工序及其参数和设备) |
11* | 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 |
12* |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
13 |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012年元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的生产许可申请资料须包括本单位产品质量管理员和食品添加剂配料员(无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除外)的证书复印件。具体申请方式请咨询辖区所在地质监分局) |
14 | 申请书电子版(点击此处下载,并将导出的xml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xmsczx@126.com) |
1、带*标记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尚无公章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应当签字)
2、上述材料一式两份。
3、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核对。
4、提交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进行整理。
5、若有不详之处,请致电0592-7703681、0592-7703682或0529-269984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