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输出的方式应适合于对照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 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a)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b) 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
c)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d)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信息可能包括产品防护的细节。
以上为标准条款。
与2000版标准对比:
标号 | 2008版内容 | 2000版内容 | 注释 |
7.3.3 | 适合于 | 能够 | 修改 |
注 |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信息可能包括产品防护的细节。 | 增加全部内容 |
分析与理解:
设计和开发输出为生产和服务提供,作出适当文件的规定。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必须符合设计输入的要求,在文件发放前应经授权人批准。其内容包括:
(1)产品范围、图样、设计文件、服务范围。
(2)采购要求、技术条件、采购清单。
(3)生产工艺文件,包括产品防护的有关要求。
(4)验收准则、服务提供范围、使用说明。
(5)培训要求,对顾客的培训要求和/或对员工的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