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合格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书面通知企业前往中心办理领证手续。三个月内未前往中心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时,需同时办理如下手续:1、交纳标志服务费,原则上每个产品1万元(系列产品优惠);2、送审产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设计样图;3、如不是法人代表本人来办理,需出示法人代表的委托书;4、订制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5、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合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对履行了上述手续的产品实行统一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使用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绿色食品使用证书样式见绿色食品标志申报文档)。编号形式如下:
LB | ----- | XX | ----- | XX | XX | XX | XXX | X |
标志 | 产品 | 批准 | 国别 | 地区 | 产品 | 产品 分级 |
编号所示的产品分类和全国行政区代号参见绿色食品标志申报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