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
标准及规范的声明
1、本单位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成分,愿负法律责任。
2、本单位在生产 (书写所有申请认证的产品名称) 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熟悉掌握该产品标准,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该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程),决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各类农业投入品,确保本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3、申请认证的产品,如果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将保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认监委第231号公告)的规定,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加贴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4、接受各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情况的监督检查。
具体申请书请链接: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