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依据: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审批条件:
(一)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二)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
(三)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四)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五)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六)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申请材料:
(一)生鲜乳收购申请表;
(二)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三)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标明品牌、材质、运行状态);
(四)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七)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审批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申请人向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县局决定是否办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核与验收: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三)发证与备案:县局材料审核现场验收后,符合的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不符合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各局在做出行政许可后,30日内完成逐级备案。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办部门:当地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咨询与投诉电话:024-23448222
监督电话:024-23448258
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表
申请人名称 (加盖印章)
注册地址 工商登
记证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收购站名称
收购站
生产地址
收购站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类别 乳品生产企业□
奶畜养殖场□
奶农专业合作社□ 收购
范围
交售乳品
企业名称 日榨乳量
(吨)
项目建设
厂区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其中:榨乳厅(㎡)
降温室(㎡)
质量检验室(㎡)
县级动监局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县级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监制
生鲜乳交接单
年 月 日
生鲜乳收购站名称
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 (签字)
生鲜乳数量 (吨)
押运员 (签字)
司机 (签字)
车牌号码
出发时间 时 分 出发时生鲜乳温度
达到时间 时 分 到达时生鲜乳温度
企业质检人员 (签字)
第一联:由生鲜乳收购站保存(白)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监制
生鲜乳交接单
年 月 日
生鲜乳收购站名称
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 (签字)
生鲜乳数量 (吨)
押运员 (签字)
司机 (签字)
车牌号码
出发时间 时 分 出发时生鲜乳温度
达到时间 时 分 到达时生鲜乳温度
企业质检人员 (签字)
第二联:由乳品生产企业保存(绿)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监制
生鲜乳收购记录
生鲜乳收购站名称:
许可证编号: 收购日期:
序号 畜主姓名 生鲜乳量
(吨) 感官检测
结果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监制
生鲜乳检测记录
生鲜乳收购站名称:
许可证编号: 检测日期:
畜主姓名 乳蛋白
(%) 乳脂肪
(%) 酸度 密度 含碱 结果
判定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检测人员签字: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监制
生鲜乳销售记录
生鲜乳收购站名称: 销售日期:
许可证编号:
日期 车牌号 承运人/
驾驶员 押运员 装车
时间 运奶量
(吨) 启运时罐内温度(℃) 销售去向
合计
记录人: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监制
生鲜乳准运证明
编号:
车牌号码
车辆所有者名称
核定最大运载量(吨)
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 批准机关
至 年 月 日 批准时间 年 月 日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监制
生 鲜 乳 收 购 许 可 证
编号:
开办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收购站名称: 负责人姓名:
收购站地址: 收购生鲜乳种类:
收购地域范围: 交售乳品企业名称:
有效日期 自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
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印制
(背 面)
生 鲜 乳 收 购 许 可 证 填 写 说 明
⒈开办单位名称:指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或者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
⒉收购生鲜乳种类:指牛奶、水牛奶、羊奶、马奶等。
⒊收购地域范围:指具体的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村(乡)。
⒋交售乳制品生产企业名称:指购买生鲜乳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可以填多家企业)。
⒌有效期:2年。
⒍发证机关:县级动物卫生监管部门(并加盖公章)。
⒎编号:(许可证代码)按各市车牌照编码方式,字母后采用3位阿拉伯数字,由各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分配各县区号段。例:(辽A)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