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近期,各区按照《潍坊市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要求,对2010年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作了认真研究,提出了项目建设计划。在此基础上,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了《2010年潍坊市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计划》。为切实组织好该计划的实施和推进,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组织好市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计划的实施。对纳入计划的建设项目,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集中专门力量,解决好建设用地、规费减免、贷款担保等问题,充分调动项目承担单位的积极性。要注重发挥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政策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参与农贸市场建设,特别要加快推进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对未纳入计划而开工建设的农贸市场,可在不突破当年建设盘子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建设计划。
二、积极培育生鲜超市经营企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做大骨干企业、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若干政策和要求,加大对生鲜超市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开设生鲜超市,通过规模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的连锁经营方式,不断提高农产品流通的质量和水平。
三、认真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09年建设改造的12个项目,组织进行了实地验收,认定4个项目基本符合《社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规范》和《社区生鲜超市建设管理规范》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的意见》(潍政发〔2008〕38号)精神,通过及时向建设或经营单位拨付补助资金、认真落实对生鲜超市所经营农副产品的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等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运行管理。对通过验收的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搞好服务,加强监管,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市场繁荣、物价平稳,为居民提供舒适、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对擅自改变项目使用用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项目原有功能;对不能按时恢复项目原有功能的,取消其享受的优惠政策。
附件:1.2010年潍坊市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计划
2.2009年潍坊市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通过验收项目
二Ο一Ο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