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经2014年6月18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3项。其中,承接行政许可项目8项,承接非行政许可项目2项,承接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3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对承接的项目,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办理要件、程序和时限,严格规范审批行为,确保项目承接落实到位。
附件: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8日
附件
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项)
(一)承接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8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现实施机关 |
1 | 生产、加工、经营清真食品审批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 | 市民委 |
2 |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市人社局 |
3 |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4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 |
5 | 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6 |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许可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局 |
7 | 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 | 省体育局 | 市体育局 |
8 |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 省民政厅 | 市民政局 |
(二)承接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现实施机关 |
1 | 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市房管局 |
2 |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市安监局 |
(三)承接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接内容 | 原实施机关 | 现实施机关 |
1 | 拍摄馆藏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 省文物局 | 市文广局 |
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省文物局 | 市文广局 | ||
2 | 测绘资质证书核发 | 丙级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审批 |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市国土局 |
3 | 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省文物局 | 县级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