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委相关科室站(大队、中心):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制定了《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2014年姜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关系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为贯彻落实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制度,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障我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主要工作目标
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总目标,重点完成以下几项指标:一是完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部达到良好以上要求并高质量运转;二是加强监管平台建设。90%以上镇监管站、80%以上的规模蔬菜生产基地实现产品检测和监管工作上机联网;三是全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完成农业地方标准制(修)定任务,组织申报“三品一标”产品3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8%以上;四是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农、畜、水产品,农资打假,“三品一标”以及收购、贮藏、运输环节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检打联动,对检查、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发布信息通报,追溯查处率保持100%;五是继续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全区所有三品企业均纳入诚信企业创建范围,30%以上企业达到守信以上等级。
三、主要工作
㈠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2014年,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均要做到有专人、有制度、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和有经费。进一步完善监管服务体系,每个镇配置2名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其中要配备1名专职监管员,村级要明确1名协管员。全区所有镇监管站要达到《江苏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考核评价规范》良好以上要求,在此基础上,完成市“十佳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评选活动。
㈡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经过几年努力,我区基本建成了以区农产品检测站为中心、镇监管站速测室为基础、企业(基地)市场速测室为补充的三级农产品检测网。今年工作重点:一是加强检测队伍建设。各级检测机构都要配备与本地检测能力和水平相适应的检测人员队伍,并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今年将组织人员参加泰州市检测技术大比武,评选市“十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二是认真开展质量安全监测。按照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在配合做好部、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等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区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并实行月检月报;三是加强监测结果运用。每月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通报例行监测结果,并作出风险评估。
㈢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快地方标准制(修)定。按照要求对已到期或不适应当前生产要求的市级农业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同时组织制定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重点将农业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明白纸等,让生产者看得懂、学得会、易操作。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创建活动。督促规模企业,特别是“三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生产过程中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是加强三品认证和管理。加强“三品一标”申报认证,稳定扩大“三品”总量,创建一批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的“三品”基地,2014年新增“三品”30个以上。加强三品证后监管,严格三品企业年检、续展和复查换证。对三品开展监督抽检,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㈣全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律能力。继续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所有三品企业都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范围。上一年评定的诚信企业,按评审条件进行核查和风险分析,并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降低或取消其信用等级。对新申报企业,严格评审条件,宁缺毋滥。同时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通过信用等级评定和管理,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年底完成市“十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
㈤加强追溯体系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一是要把追溯监管信息平台使用好、管理好。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监管部门的数据采集和上传工作,使监管平台保持良好的运行质态。二是要扩展平台功能。借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和“农业信息化推进年”活动,加快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不断延伸、扩大平台规模,努力建成覆盖全区所有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真正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过程可监控、责任可追究,倒逼传统农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高效化和信息化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
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强化经营准入管理,整体提升经营主体素质。推进农资经营档案建设,统一使用新版购销台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动兽药良好经营规范的实施。建立和畅通农业投入品经营主渠道,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着力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严厉查处农资违法案件,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监督抽查相结合,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㈦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点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生鲜乳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水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农业投入品、“三品一标”和收购、贮藏、运输环节等八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潜规则”,集中力量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贮藏运输过程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假劣农资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
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强化监测结果和舆情分析,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大面积农作物病虫害、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决策系统,规范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程序,建立反应快速、部门联动、处置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严格信息发布,正确引导舆情,防止恶意炒作而影响社会秩序。
四、工作措施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位。要建立严格的案件查处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托公检法,严惩违法分子,发挥震慑作用。对工作不实、作风飘浮,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㈡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发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技培训知识讲座和农村黑板报、墙头字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食品安全宣传周、送科技下乡等多种传媒工具的作用,以及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基层监管人员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生产管理水平,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识别能力和维权意识,提高监管人员工作水平,形成层层重视、个个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㈢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贯穿农业生产各环节,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工作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要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构建技术服务网络、检验检测网络、监督管理网络和行政执法网络,形成全方位监管的工作体系和合力监管的工作局面。
㈣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从抓源头、抓重点入手,严厉打击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源头,堵漏洞,出重拳,形成强大震慑力。要加强执法资源的整合,调整执法工作重点,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常态化。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处理平台,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投诉举报,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
㈤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区、镇两级政府考核,增强政府行政推动力。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年度考核评议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责任而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恶劣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2014年姜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4年姜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官网附件不能下】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