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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的实施意见(阜政办秘〔2014〕5号)

   2014-04-10 916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我市粮食资源优势,推动粮食就地转化,有效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我市粮食资源优势,推动粮食就地转化,有效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的意见》(皖政办〔2011〕5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的意见》(皖政办秘〔2013〕97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重要意义。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确保粮食有效供给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四化”同步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迫切选择,也是促进我市粮食加工转化、提高粮
 
  食附加值,加快实现从江淮粮仓向江淮厨房转变最现实的结合点和主攻点。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城乡居民主食供应保障能力为目标,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坚持政策引领、企业主导、稳步推进、有序发展的原则,按照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精深加工、做大品牌的思路,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进程,努力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推动粮食产业快速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培育发展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3亿元以上10家,建设形成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主食产业集群3—5个,以主食加工为主的粮油加工业年产值达到200亿元,主食产业化率达到30%,粮油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形成一批集冷冻冷藏、物流配送、连锁专卖为一体的主食供应网络,粮食产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依托我市粮食和人力资源比较优势,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切实引进一批规模较大、技术领先、带动力强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传统主食加工企业通过企业重组和技术改造升级等方式,扩大产能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逐步发展为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支持龙头企业参与粮食生产三大行动核心示范区和高产示范县建设,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形式,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建设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
 
  (二)发展特色主食产业。根据我市资源条件和主食特点,重点发展以小麦、玉米、大豆、杂粮为原料的主食加工业,引导传统特色食品向主食产业化发展。鼓励粮食加工企业积极开展以本地粮食为原料的精深加工,研究开发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保鲜食品、健康食品等特色产品,加快发展各种杂粮馒头、果蔬馒头、营养强化馒头,以及营养强化挂面、鲜切面、快餐面、格拉条等面制品。大力推进粮油加工业向餐桌主食和环保、医药、饲料等领域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经济效益。
 
  (三)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我市主食食品市场消费旺盛的优势,鼓励和引导主食加工企业同粮油加工企业、粮食购销企业、现代物流配送企业、质检机构联合协作,共同打造主食产业化集群。加快推进阜阳市粮食产业园、颍东食品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引导主食产业化企业和粮油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主食加工园区,切实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
 
  (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建立面向产业需求,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
 
  系。鼓励企业加大主食科研投入,自主建设或与科研单位共同建设研发中心,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壮大科技型主食加工企业。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步伐,着力推进传统主食食品现代加工、全谷物食品加工、抗老化保鲜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的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粮油加工业整体技术、工艺、装备水平。
 
  (五)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引导粮油食品加工企业由做产品向做品牌转变,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原则,推进品牌整合,扩大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继续办好阜阳农业博览会,积极搭建对外宣传推介平台,鼓励粮油食品加工企业参与各类展销活动,切实提高阜阳粮油食品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粮油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和食品安全标
 
  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粮油食品加工企业质量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认证。加强粮油食品安全后续监督体系建设,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加强粮油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保障粮油质量安全。
 
  (七)大力拓展营销渠道。全面推进“放心粮油”工程,鼓励营销企业与粮油食品加工企业组建粮油食品销售企业集团,实行统一渠道进货、统一产品配送、统一价格管理,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放心粮油”营销网络。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配送中心、专卖店、直营店、连锁店,推进粮油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等,切实创新粮油食品流通方式,形成覆盖城乡、服务规范的主食销售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直属机构为成员的粮食产业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粮食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抓好督查落实工作。各县市区要把推进粮食产业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将把粮食产业化推进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依据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强化部门协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牵头责任单位,要把粮食产业化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科学规划,加强协调,抓好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粮食产业化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财政部门要整合支农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农业部门要加强粮食基地建设,引导优质、专用粮食生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粮油加工业的规划、引导和服务工作。科技部门要加强对粮食产业化科研工作的支持。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粮油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布局经营网点的支持。税务、金融、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确保粮食产业化顺利推进。
 
  (三)强化政策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或扶持粮食产业化发展,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凡符合相关条件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20%专门用于扶持粮食产业化项目建设。粮油食品加工企业建设快餐店、专卖店、流动售货点等销售网点和配送中心,市、县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粮油食品加工企业,可向地税部门申请定期减征或免征。对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1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


 
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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