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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辽卫字〔2013〕4号)

   2013-02-21 572
核心提示: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局,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局,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卫生厅

  2013年2月5日


  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国务院食安办的要求和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以深化医改为中心,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群众真切感受、真正受益”为切入点,着力抓好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机制等重点改革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全省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全省卫生系统的首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卫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实现全省卫生事业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的新突破。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5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80元。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9%。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力争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村级门诊报销比例达到80%,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达到40%,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

  全面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鼓励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减免医疗费用等方式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比例。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的新模式,进一步扩大保障病种和提高保障水平。做好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商业保险制度的衔接,实施“一站式”服务。

  大力推行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探索单病种限额付费、门诊总额预付、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方法和途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对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核确认,对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推动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进程,建立新农合省级信息平台,推广新农合就医“一卡通”,力争实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建立逐级考核机制,通过强化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新农合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能力。

  三、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有序推进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使用量和销售额均应达到40%-50%,其中综合改革试点的县医院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结合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完善省增补药品目录。完善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机制,实现基层和县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政策的衔接。

  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推行一般诊疗费制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作用。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为重点,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落实绩效工资,加强绩效考核,力争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效率低下问题。

  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全科医生培养,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和基层首诊试点。发展和完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严格实施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的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体系,提高乡村医生队伍业务水平。

  四、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11家试点医院综合改革进程。适时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力争年底前试点规模达到县医院的半数以上。以破除“以药补医”问题为关键环节,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完善政策,推动政府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推进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偿作用。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完善激励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待遇,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医联体”新模式。充分发挥大医院的技术优势和辐射作用,组建医院集团,与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稳定、紧密的医疗联合体,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水平。

  健全公立医院监管评价机制,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卫生行业监管力度,对公立医院运行情况、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资金使用情况等实现实时、全程和智能管理,推动公立医院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精细的信息化管理。形成以质量、服务、费用、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的医院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合理就医。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行现代管理制度,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和运行效率。加强公立医院经营管理,实施成本核算与控制项目,提高医院绩效。深挖内潜,努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五、扎实推进公共卫生各项工作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重视效果评估和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新农合制度改革,对人群健康实施有效干预。推进以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年底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继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绩效考核。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五扩大、六加强”各项措施。推进结核病新型防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大医院作用,积极探索建立重大疾病防治结合工作模式和机制。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推进慢病示范区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病人规范管理率。以实施《精神卫生法》为契机,大力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继续落实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

  做好卫生应急、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等工作。深入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开展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健全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体系。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和妇女儿童健康干预行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以提高监测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为重点,切实做好职业卫生、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全力完成十二运卫生监督保障任务。完成11万户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任务,加强爱国卫生监督执法和明察暗访力度,提升卫生创建水平。

  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结合医院评审评价、“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的开展,促进医院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加强全省临床能力建设。全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等有效实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医疗广告审批和监督。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全面开展仪式定期考核工作。

  不断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拓展服务能力,提高技术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的制度体系和有效措施。完善医患沟通评价制度和医患纠纷案例分析、报告和整改机制,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开展志愿者服务和健康教育等活动。

  切实做好卫生信访工作,加快推进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要尝试设立患者权益保护机构,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有关规定,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尽快出台辽宁省2013—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6月底前,县以上的食品安全办事机构必须按规范落实到位。年内所有的市、县、乡及50%以上的村和社区要达到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抓好2个食品安全工作示范县(市区)建设。选择2个以上县区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和网格化建设试点。

  全面、认真、细致地落实十二运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工作要求。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年内力争出台两个以上地方标准。狠抓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落实,推进企业诚信体系认证,成立食品安全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布。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组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全面提高全省居民的食品安全素养。加强食品安全网和省政府官方网站中食品安全网页的建设,定期召开发布会,提高食品安全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96151”投诉举报中心的建设。

  八、做好中医药工作

  继续完善财政补助、服务价格、医保报销等政策激励,促进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提高中医预防和医疗保健服务覆盖面和质量。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开展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和培训试点工作。构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等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提高疾病防治能力和研究水平。扎实开展“治未病”健康工程、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和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

  九、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

  进一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措施,落实培训规划。重点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高层次专门人才、中医药人才等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 把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工作日程,着力解决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问题和养老保险等问题。对长期服务在基层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向基层流动。积极推动医师多点执业。

  加快推进全省临床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建设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针对重大疾病、重点人群和重点问题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推进医学科研基地建设。加强基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

  十、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工作

  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逐步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坚持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实施、高水平运行建设好省级综合信息平台。年底前实现新农合数据省级集中。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由单项管理逐步转变为实时监督、综合管理,探索建立量化的绩效考核机制。大力推进12320卫生热线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卫生系统联系社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借助社会力量,发挥大型综合医院的优势,试点发放集金融、新农合报销、健康档案、医院就诊、重点群体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居民健康卡。

  十一、加强行业作风和惩防体系建设

  把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贯彻到广大医务人员的医疗实践活动中,使之成为医务人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在药品、耗材、设备招标采购,医疗机构运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过度诊疗,行业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严厉惩治行业不正之风和潜规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权力运行、干部任用、资金项目管理以及药品采购等方面继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查处力度。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二、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和解调解结案力度。实施重大事项风险稳定评估,科学、依法决策。

  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媒体的交流与沟通,坚持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形成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良好舆论环境。广泛宣传医改成效及卫生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增进群众对卫生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广泛深入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以及“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评选活动。

  做好规划财务、药品和设备采购等工作。加强预算管理与执行,强化资金监管和项目工作监督检查。全面开展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为制定医改卫生经济政策提供依据。积极探索降低药品价格的新机制,组织实施以省为单位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力争在采购方式、降低价格方面有所突破;在对全省医疗机构采购大型乙类设备信息审核的基础上,力争在全国率先建设大型乙类设备的采购信息平台。切实做好医疗援外工作。全力做好“十二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地区: 辽宁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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