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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蔬菜发展的意见

   2011-04-25 966
核心提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证我市蔬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证我市蔬菜市场供应,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努力把全市“菜篮子”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现就加快我市市区蔬菜生产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发挥区位优势,做大做强市区“菜篮子”工程。要依托政府推动,加速园区建设、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着力抓好蔬菜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建设,努力实现市区蔬菜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蔬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和生产经营追溯制度,全面提高我市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标任务

  市辖两区要立足蔬菜供应的优质、足量、安全,重点发展无公害、保护地、山野菜家植和林下保护生产,逐步构建起具有白山特色、适合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蔬菜供应体系。

  两区蔬菜生产现有面积30500亩,其中保护地面积4500亩,承担着市区60万人口的蔬菜供应任务。针对目前我市菜田面积逐年减少,蔬菜供应总量不足,价格不稳,以及蔬菜生产科技含量低,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差等诸多不利因素,为逐步解决上述矛盾,本着以中郊为主、远郊为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市区现有菜田面积的基础上,新开发以保护地为主的百公顷蔬菜基地。到2010年,完成新建百公顷蔬菜基地1600亩,其中温室160亩、大棚220亩、露地菜田1220亩。通过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市区年新增各类蔬菜632万公斤,市区蔬菜自给率达到64%的水平。

  三、方法步骤

  (一)规划布局。

  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主要布局在八道江区、江源区。其中,八道江区800亩(温室80亩、大棚110亩、露地610亩),江源区800亩(温室80亩、大棚110亩、露地610亩)。

  (二)分步实施。

  基地建设共分两期完成。一期建设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底,完成温室80亩、大棚120亩、露地1400亩。其中,八道江区温室40亩、大棚60亩、露地700亩;江源区温室40亩、大棚60亩、露地为700亩。

  二期建设从2009年至2010年止,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新建百公顷蔬菜基地温室达到160亩、大棚220亩、露地1220亩的水平。其中,八道江区温室80亩、大棚110亩、露地610亩,江源区温室80亩、大棚110亩、露地610亩。保护地面积要占基地总面积24%,同时要将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逐步向外延扩展,选择两区内3—5个中、远郊村,共建立10户示范户,通过发挥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拓展基地建设规模。

  (三)坚持标准。

  在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过程中,尤其是保护地建设中,一定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的原则。

  1.温室建设的标准:每栋宽8米、长50—60米,后墙为石头底座,双层砖墙内夹10厘米厚的保温板,后坡覆盖水泥板,温室层面为双悬钢架结构。

  2.大棚建设标准:每栋棚宽10米、长50—60米,均采用钢架或无缝钢管结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菜篮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涉及到的相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菜篮子”工作。为落实中央提出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要求,市里成立“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刘喜杰任组长,副市长张宝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八道江区、江源区政府要坚决落实区长负责制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推动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加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

  一是市区两级政府每年给予蔬菜主管部门拨付专项资金5万元(市、区分别承担),用于蔬菜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工作。

  二是鼓励信贷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为鼓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扶持力度,实施信贷奖励政策。每投放10万元信贷资金用于蔬菜生产领域,金融部门可获得500—1000元奖励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

  三是实施以奖代投政策。市里决定对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进行以奖代投,年终按照市里下达两区的指标进行统一验收,实施奖励。对于达标的温室建设每栋给予3万元的奖励,大棚每栋给予3千元的奖励,露地每亩给予100元的奖励。

  四是统筹各项基金的使用。新菜田建设基金要用于新菜田的开发和建设,由两区政府根据本地蔬菜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提出立项,市区蔬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从市区两级可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中拿出不低于25%的价调基金,用于“菜篮子”基地建设。

  五是落实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启动资金。为推进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市政府决定拿出50万元资金,用于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的启动资金,由市农委统一调配使用。

  六是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与蔬菜主管部门共同监督使用、跟踪问效。

  (三)建立健全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促进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检验检测机构。两区要建立蔬菜检验检测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蔬菜生产基地和市场进行检验检测,实施蔬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市蔬菜主管部门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有关蔬菜生产、科研、投入等方面的考核制度,并定期对两区蔬菜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末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推动市区蔬菜产业的发展。

  三是落实政策性收费减免措施。按照菜民所在行政村出据的证明为依据,由市蔬菜生产办公室统一印制蔬菜自产证,并由各区蔬菜管理办公室统一发放使用,凡持有蔬菜自产证明的菜农,进入市场销售蔬菜,可减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持菜农与消费者直接见面,以解决产后蔬菜销售难问题,为农民走进市场提供方便。

  二○○七年十月八日



 
地区: 吉林 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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