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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130号)

   2013-02-19 278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提高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提高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省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在全国粮食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狠抓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着力建设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连续六年实现增产。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粮食生产基础条件依然薄弱,抗灾减灾能力不够强,科技水平不够高,比较效益较低。在全球粮食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新形势下,加强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我省宜耕土地面积大,气候条件适宜,复种指数较高,农田保肥水、保墒能力较强,科技支撑体系较完善,农机装备条件较好,进一步提高粮食增产潜力很大。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挖掘粮食单产潜力,大幅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可以实现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既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又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坚定信心,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把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按照稳定面积、主攻单产的基本思路,以高产高效、优质安全、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粮食生产核心区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保障,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区域布局,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到2015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300万亩以上,粮食单产由640斤提高到750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力争达到700亿斤。
 
  (二)基本原则。
 
  1?依靠科技,主攻单产。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充分挖掘增产潜力,着力提高单产,促进粮食生产优质高效。
 
  2?优化布局,突出重点。依据各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条件,确定不同类型地区的建设重点,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构建优势明显、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的小麦、玉米、优质杂粮等产业带。
 
  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规划不同地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措施。根据投资能力,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建设内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各方面建设,加快改善粮食生产条件。
 
  4?多元筹资,加大投入。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加大财政对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5?创新机制,持续发展。创新粮食生产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规模化经营。强化耕地、水资源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突出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1?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的粮食生产区域永久保护,有计划地开发后备耕地资源,保障粮占耕地面积不减少。加强耕地质量监控,抓好地力与墒情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等,进一步健全耕地质量保障体系。到2015年,建设500个基本农田地力长期定位监测点,为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2?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综合治理的要求,加强中低产田改造与高标准粮田建设,完善田间灌溉和除涝体系,建设农业用电设施、农田道路和田间道路林网,加强土地治理,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稳定提高耕地基础地力。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载体,大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和万亩高产示范片。到2015年,改造中低产田500万亩,其中新增高产稳产粮田300万亩。
 
  3?大力实施“沃土工程”。采取平整土地、深耕深松、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措施,到2012年全省麦田全部深耕一遍,切实增强耕地蓄水保墒保肥能力,稳步提高耕地持续产出能力。到2015年,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4个百分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亿亩次以上,推广商品有机肥面积2500万亩。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
 
  1?继续搞好外流域调水。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按照国家确定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2014年汛后通水建设目标,在加快干线工程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配套工程建设,构筑我省“两纵六横十库”供水体系。在完善现有引黄工程基础上,积极开辟引黄新线路,为足额用好引黄目标创造条件。2011年引黄水量努力达到6亿立方米,以缓解中南部农业发展和白洋淀生态用水压力。
 
  2?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和现代农业项目县为重点,加快井灌区低压输水管道工程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广工程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生物节水等综合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统筹各种用水需求,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机制,挖掘农业节水潜力。到2015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800万亩。
 
  3?完善抗旱服务体系。抓好小河渠、小水库、小型灌区等水源和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充分利用雨洪资源,科学调度抗旱用水,加强旱情监测预报,健全基层抗旱服务组织,改善设施装备条件,提高抗旱服务能力。
 
  (三)推广优质高效品种。
 
  1?抓好良种繁育。启动实施我省新一轮种子工程建设规划,加强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与种质资源创新,培育和引进一批优质高产、多抗高效、稳定性好、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品种。引导种子企业加快并购和产业整合,加强与科研院校联合协作,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良种繁育基地,组建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种子企业,提升全省良种生产供应和更新换代能力。
 
  2?抓好良种推广。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多抗、专用的小麦新品种,耐密植、抗倒伏、抗病虫、适应机械化作业的玉米新品种。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大力发展“张杂谷”等耐旱新品种。搞好优良新品种展示田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应用优良品种。到2015年,粮食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优质专用小麦、优质玉米播种面积占比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
 
  3?抓好质量监管。完善种子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品种退出机制,淘汰落后品种。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规范种子企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保障种子质量安全。
 
  (四)普及先进种植技术。
 
  1?集成推广适用技术。针对不同作物、不同类型区、不同种植模式,研究集成一批高产、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栽培技术。重点推广玉米合理密植、适时晚收技术,小麦半精播、播后镇压等技术,引导农民进行全程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技术到位率。因地制宜推广粮棉间作套种和麦茬棉苗移栽等栽培模式,提高复种指数,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2?构建完善推广平台。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科研、教学对农业的支撑作用,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稳定高效的协作机制。以高产创建示范项目为载体,大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提升农业科技传播站、进村服务站能力,逐步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入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良种良法直接到田”的农技推广新机制,提高先进技术的入户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3?切实加强农民培训。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延伸服务功能,到2015年初步建成到乡、到村、到户的农民培训网络。因地制宜确定培训内容,采取灵活多样农民易于接受的培训方式,不断把新技术、新成果送到农民手中。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优势,开展专业化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技术水平。
 
  (五)推进生产全程机械化。
 
  1?扩大农机装备规模。全面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购置多功能复式、低耗高效大中型农机具,改善农机装备条件,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亿千瓦以上。
 
  2?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巩固小麦全程机械化发展成果,进一步优化装备结构,提高作业效益。重点解决玉米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问题,鼓励农民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还田机、免耕播种机等农机具,促进玉米收获机械总量快速增加,确保“十二五”期间玉米机收水平实现新突破。围绕扩大“张杂谷”种植规模,推广应用谷子种植机械,提高谷子生产机械化水平。认真实施中央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向深松(耕)机械倾斜的政策,进一步增加我省深松联合整地机、深松旋耕联合整地机、振动深松机和夏玉米深松精播机等大型、高效、联合作业机的数量。到2015年,粮食生产耕种收机械化水平提高到70%以上,全省玉米机收水平达到50%以上。
 
  3?推广先进农机化技术。适应粮食生产机械化新要求,加快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化肥深施、镇压保墒、病虫害机械化防治等农机化节本增效先进技术的推广。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化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推广适用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栽培模式。
 
  4?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机合作组织、专业服务队伍和农机大户,建立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点,促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不断提高农机利用效率。科学组织指挥农机跨区作业,强化玉米机收信息和管理服务,提高机具利用率和农机户作业收益。
 
  (六)搞好粮食流通与加工。
 
  1?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重点扶持一批国有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骨干企业,提高调剂丰歉余缺、平衡产需关系的能力,在粮食收购中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粮食产销服务。
 
  2?切实增强粮食仓储能力。以产粮大县为重点,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修建一批设计合理、功能完善的新型仓房,维修改造一批陈旧仓房,加强烘干、除杂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粮食烘干等处理能力。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减损工程,支持农户购置新型储粮装具。到2015年,全省新增有效粮食仓储能力60亿斤,农户小粮仓建设示范户达到100万户。
 
  3?加快完善粮食物流体系。加快建设粮食现代物流基地和物流中心,改造粮食收纳储备库点,重点建设港口、铁路站点等大型粮食物流节点,培育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竞争力较强的大型综合性粮食现代物流企业。完善粮食物流公共信息网络平台、粮食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和覆盖全省的粮食检验检测系统,健全粮食市场体系。
 
  4?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鼓励国家和省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新上一批大项目,加快扩能改造,整合聚集产能资源,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促进粮食加工业向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全面提升粮食加工业能力和水平。引导龙头企业发展粮食订单生产,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到2015年,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
 
  四、强化抓好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着力抓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是我省基础条件好、单产水平高、总产量较大的地区,抓好核心区建设是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关键。在省政府确定的80个粮食生产核心区县的基础上,结合落实《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新增6个县作为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县,涵盖11个设区市,面积约4000万亩。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到2015年核心区内2000万亩以上的耕地粮食夏秋两季单产达到1000公斤,建成3个吨粮市和50个吨粮县,确保核心区粮食生产能力占全省的比重达到90%,为圆满完成全省粮食生产能力达到700亿斤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建立健全粮食生产核心区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国家、省对粮食和农业生产的支持向粮食大县及种粮大户倾斜。在投资项目安排上,农业综合开发、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农水补助等建设项目的安排重点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倾斜;中央和省安排用于教育、医疗、文化、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资,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核心区县,切实增强核心区县(市)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在科技措施上,主要粮食作物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构建、高产创建等增产增收措施的集中开展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倾斜,切实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二)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重点投资方向,积极谋划建设项目,争取更多的国家投资支持。中央安排投资和省级投资重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按照“职能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的思路,切实搞好有关粮食生产各类建设资金的整合,集中投入,形成合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搞好银企合作,加大对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加财政补贴险种,切实降低粮食生产风险。
 
  (三)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认真落实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改进补贴方式,严格补贴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惠农政策的放大效应。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落实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加大对粮食优良新品种研发推广的扶持力度,对推广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的新培育优良品种,省财政对研发单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课题组相关科研人员奖励50万元。围绕进一步提高全省玉米机收机种水平,在国家补贴金额的基础上,省财政对玉米收割机械和深松(耕)机具(深松耕土地深度25公分以上)购置再累加补贴10%。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较快的县(市)给予奖励,以2010年为基数,按环比计算,对总产比上年增长3?4%以上(含3?4%)的县(市)奖励200万元;在此前提下,对单产水平达到800公斤以上的县(市)奖励300万元,对达到900公斤以上的县(市)奖励400万元,对达到吨粮的县(市)奖励600万元,对双达标的县(市)不重复奖励;对吨粮市、吨粮县,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切实让重农抓粮的县(市)政府在政治上有荣誉、财政上有实惠,让种粮农民收入年年有增长、生产生活条件年年有改善。以上奖励措施,由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
 
  (四)稳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秩序。积极引导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关部门在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生产扶持资金时,要向土地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倾斜。加快发展一批规模大、产品竞争力强、品牌信誉度高的农民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培育和扶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粮食生产环节技术服务功能,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省级农业产业化担保资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要向粮食大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五)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构建以省、市、县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农技推广体系。健全完善区域站功能,搭建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平台,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科技人员到基层和农村服务。稳步扩大村级农技推广员队伍,组织开展示范展示、专家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活动,及时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各级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补助资金,要优先安排、集中投放在粮食生产大县。
 
  (六)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健全农业病虫害防控体系,继续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和控制站建设,完善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构建“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功能齐全、防控有力”的监测和防控体系;加强工作调度,推进联防联控、统防统治,提高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和扑灭能力。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和综合服务站建设,强化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农村气象信息覆盖率。加强人工增雨和防雹体系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保障能力。设立农业救灾专项资金,扩大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减少因灾损失。
 
  五、搞好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推进全省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和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各地要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和落实措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省农业厅会同省统计局制定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考核办法,明确各地建设任务和目标,对各地领导重视程度、工作进度、配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定期组织观摩交流,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建立沟通联系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责任落实到有关处室,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沟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典型和先进适用种植技术、种植模式,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科技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总结推广一批在组织领导、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好做法,特别是对吨粮县、吨粮市的好经验要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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