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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合政〔2007)38号)

   2010-12-14 287
核心提示: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现就实施农产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现就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性

  农产品商标品牌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创了一批品牌商标。截止2006年底,全市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25家,市级龙头企业126家。全市共注册农产品商标1200多件,其中获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级著名商标12件,这些品牌商标的创立,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高了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企业形象。但总体上看,我市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总体数量偏少,品牌商标更少;企业注册商标、创品牌商标的意识不强、保护不够;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不善于宣传和应用,商标品牌价值难以体现等。因此,各县区、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农产品商标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农产品商标品牌,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着手,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品质;进一步加强引导,加大扶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扶持发展农业商标品牌,做大做强驰(著)名商标。

  二、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方针,充分发挥产业、区域、特色优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积极倡导公司+商标+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积极注册商标,争创品牌商标,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原则。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企业是主体。要积极引导农业企业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注册商标,创立自主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企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作用。

  2.坚持政府推动、自主创新的原则。发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商标发展和品牌建设中的服务功能,运用政策导向,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整合政府资源,运用财政和项目杠杆提高助动服务能力。

  3.坚持科学分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农产品商标品牌化发展是事关农业经济发展的系统工程,要立足长远,进行科学分类,根据农、林、畜水等不同产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协调,促使可持续发展。

  4.坚持重点培育、创护并举的原则。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商标注册和培育品牌商标等方面的指导帮扶力度,突出做强商标品牌,壮大企业实力。充分发挥品牌商标引领企业发展和带领农民致富的功能作用。培育创牌、保护品牌,坚持两手抓,形成良性互动,重在培育引导。

  (三)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培育、发展、保护体系。培育更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商标,充分发挥品牌商标的引领作用,使之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十一五”期间,力争新注册的农产品商标翻番,培育出驰名商标10个,著名商标30个。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产品商标品牌基础。加快农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标准,细化、量化技术规程、生产控制、产品检测、申报认证等关键技术和关键环节。积极稳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和产后加工、包装等多个环节实施农业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出台和完善扶持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奖补政策。切实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力度,争创更多的品牌农产品。

  (二)增强注册创牌意识,引导企业创建和保护品牌。加强注册创牌工作培训,提高企业运用、经营、保护商标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农业企业成为商标品牌战略的策划者和实施者,敢于在市场经济中,立潮头,出风头。挖掘与创新并举,深入挖掘老资源,对农产品中的老字号、老品牌,建立档案,注册保护,充分发挥“老字号”效应。大力开拓新资源,引导企业和经济组织抢先注册有创意、新颖的、市场前景好的新商标。注册保护具有合肥区位、品质独特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培育和发展一批市场前景好的地方品牌商标。

  (三)加大扶持力度,大力营造商标注册创牌环境。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在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中的引导作用。市财政部门要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对注册成功的农产品商标,承担部分注册费用;对获得著名、驰名商标称号的,给予奖励。市工商部门要对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创品牌商标减免相关费用。对品牌商标企业在科研技改、税收、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适度倾斜。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优势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经济组织创建和发展品牌商标。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作用,在商标注册等多个环节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协调,为商标注册和创牌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

  (四)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市场影响力。各级及有关部门要把商标宣传推介作为产业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时,突出对企业商标的包装和宣传,扩大影响,提升形象。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本地企业,推介品牌商标,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全方位宣传,宣传商标,推介品牌,提升价值。商务部门要积极推进本地品牌商标农产品专销柜建设,工商、税务、市容等有关部门要减免相关费用,激励本地品牌农产品上市交易,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和影响力。

  (五)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品牌商标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品牌商标的注册保护工作。农业、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商标创护和健康发展的环境。对假冒品牌商标、混淆品牌商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坚决取消。企业和经济组织进一步加强商标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及时注册、宣传推介、法律维权,宣传商标,创品牌商标。著名、驰名商标企业要切实加强自律意识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进技术,提升质量,维护商标品牌的价值、信誉和形象。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里成立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林业、畜牧水产、财政、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县区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和实施细则,切实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交流经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促进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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