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质量检验中心:
为加强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经研究制订了“2014年度食品生产环节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食品质量检验中心认真组织,抓好计划实施,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按照总局《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和结果报送工作。抽检和风险监测要做到企业、品种、项目和地区全覆盖,具有代表性。
三、请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做好抽样工作。
四、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工作规定,不得擅自公布检测信息。请省食品质量检验中心于2015年1月10日前上报专项监督抽检情况和风险监测情况通报,重要检测情况和风险信息随时报告。
附件:1、 2014年专项监督抽检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