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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吕政发[2010]48号)

   2011-04-29 403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的政策措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山西省设施蔬菜百万棚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大力推进以设施蔬菜为重点的蔬菜产业开发,有效缓解了蔬菜市场供需矛盾,对保障城乡蔬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起到了重要作用,蔬菜产业已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但是,由于我市近郊蔬菜基地面积不断减少,蔬菜品种结构不合理,特别是设施蔬菜面积较小,淡季蔬菜自给能力严重不足,加之随着我市城乡人口的不断积聚,蔬菜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是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稳定市场菜价、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把蔬菜产业开发作为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l、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城乡市场供应、稳定蔬菜价格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发展设施蔬菜和有机、绿色、无公害蔬菜为重点,优化区域布局,集成配套技术,推广集约化育苗与商品化处理,突出设施蔬菜规划小区和标准园建设,提升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推进设施蔬菜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努力提高全市蔬菜市场均衡供应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蔬菜产业跨越式发展。
 
  2、目标任务。从2010年到“十二五”期末,全市蔬菜面积稳定在45万亩,设施蔬菜面积达到10万亩,其中新增设施蔬菜5万亩;建设蔬菜标准园l5个以上,集约化育苗面积5万亩,达到设施蔬菜面积的50%以上;全市蔬菜总产量达到120万吨,农民人均蔬菜纯收入达到500元。完成600名蔬菜园艺工的鉴定。
 
  3、工作重点。一是突出基地建设。要以日光温室、移动大棚为主,中小拱棚为辅,积极发展工厂化、营养盘育苗,优先发展高效益的设施蔬菜生产;以保障城市、工矿区和集镇蔬菜供应为主,加快推进城郊、公路、铁路沿线周边地区蔬菜基地建设;以培育退耕还林区后续产业为重点,积极扶持退耕户发展设施蔬菜,使之与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现代农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突出质量安全。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蔬菜品种,加强蔬菜投入品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蔬菜生产质量安全体系,大力推行有机绿色无公害生产技术,逐步实现超市农产品经营品牌化、无害化。三是突出龙头带动。积极培育食用菌、酱菜加工、果蔬加工等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努力提高蔬菜产业的组织化程度。
 
  三、调整优化蔬菜产业区域布局
 
  1、加快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根据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全市重点规划建设平川四县(市)城郊型基地、离临柳矿区基地和食用菌三大蔬菜基地,使蔬菜基地面积由现有的15万亩发展到2015年的20万亩。一是平川四县(市)城郊型基地。到2015年基地面积发展到l 0万亩,其中文水县3.5万亩,汾阳和孝义市各2.5万亩,交城县1.5万亩。要求井灌区以发展春提早大棚蔬菜和冬春茬日光温室反季节栽培为主;井河双灌区以发展麦茬复播茄果类、葱蒜类、叶菜类为主,积极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二是离临柳矿区蔬菜基地。到20 1 5年基地面积发展到1 0万亩,其中临县5.5万亩,离石区、柳林县、方山县各1.5万亩。重点发展以移动大棚、日光温室为主的反季节蔬菜和旱地无公害蔬菜。三是食用菌生产基地。以汾阳市山宝食用菌有限公司为龙头,建设平川四县(市)优质食用菌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山区9县市食用菌生产。到20 1 5年,全市食用菌产量由现有的0.5万吨发展到1万吨,产值由34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以上。
 
  2、突出蔬菜标准园建设。按照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围绕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五化”建设标准,全市每年新建省级标准园1个,市(县)级标准园2个,力争到20 1 5年创建蔬菜标准园1 5个。其中省级蔬菜标准园5个,市(县)级蔬菜标准园l 0个。每个标准园每年要认证1—2个绿色、无公害蔬菜产品。国家和省级设施蔬菜标准园要求面积(设施内面积)在200亩以上,市(县)级设施蔬菜标准园要求面积(设施内面积)在1 00亩以上。要立足长远,结合区域,严格标准,高起点、高标准,建立各具特色的综合性高科技蔬菜标准示范园区。要进一步扩大和健全高科技设施,建立完善的标准园管理办法,强化各生产环节的监测手段,提高蔬菜的品质和质量。
 
  3、抓好退耕还林区移动大棚生产。要把退耕还林区设施蔬菜的发展,与扶贫开发、项目开发和经济转型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种植结构调整的重点、扶贫开发的主体和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结合国家退耕还林扶持设施蔬菜项目政策的实施,重点在我市的交城、汾阳、临县、离石四县(市、区)发展移动大棚,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到20 1 5年,移动大棚面积达到7500个,使退耕还林区基本实现户均一个移动大棚。
 
  四、建立健全蔬菜质量安全体系
 
  1、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控。要进一步提高对解决蔬菜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加大设施蔬菜集中产区环境监测、生产投入品控制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力度,大力推广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推进质量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加强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搞好监测检验人员配备及业务培训,财政配套专项经费,建立健全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开展例行监测和定期专项抽检,推行市场准入制度,推进蔬菜质量安全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到20 1 5年初步建成市级、孝义、临县、汾阳、文水五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使全市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加大农药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违禁投入品的经营单位和摊点。对在蔬菜生产中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要严格管理,监督使用,积极探索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对使用了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蔬菜,严禁进入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3、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各县(市、区)要认真开展定点、定期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做到产地质量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并举,及时通报检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市要重点解决番茄、辣椒、茄子、黄瓜、韭菜等品种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突出抓好集中产地的蔬菜农药残留量监测,加快推行蔬菜分级包装上市,进一步完善蔬菜生产记录、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引导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无公害蔬菜专营区,实行无公害食品标志管理,建立可追溯机制,对获得“三品一标一品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标志使用权的蔬菜实施免检入市销售。
 
  五、促进蔬菜发展方式的转变
 
  1、强化蔬菜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蔬菜技术推广体系,保证推广经费,优化人员结构,全面提高技术人员的科技素质。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过程中,要根据当地产业特点,研究建立区域性蔬菜技术推广站,成立设施蔬菜技术研发专家组,解决设施蔬菜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改进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各级政府每年要列出专项经费用于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促进全市蔬菜栽培技术和品种不断更新。要积极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其它专业人才参与蔬菜生产经营,提高蔬菜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
 
  2、强化农民技术培训工作。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科技到位率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多级培训体系,加大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三具备’’,即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技术指导水平、解决生产中遇到问题的能力。菜农要达到“三掌握”,即掌握蔬菜生产的基本知识、反季节蔬菜生产的基本技能、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基本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大力推广和应用节水灌溉、穴盘育苗、频振杀虫、黄蓝板诱杀、防虫网、嫁接管理等高新技术,充分发挥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的作用,带动农民应用各项新技术,提高栽培管理水平。
 
  3、强化工厂化育苗中心建设。在设施蔬菜较为集中区域,要适应生产基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趋势的要求,切实加强区域性蔬菜种苗繁育中心建设,提高育苗质量和统一供苗能力。全力推进订单品种规模化生产,扩大订单生产面积。要坚持“政府组织,企业运作,部门支持”的原则,坚持市场化的建设方向,积极鼓励企业投资和经营,进一步强化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联系,提高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
 
  4、强化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支持蔬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全市设施蔬菜信息网络体系,及时掌握市场需求、价格、质量、标准等信息,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销售。各主要蔬菜批发市场,要设立电子大屏幕,滚动发布本地和全国各地市场信息。通过发展信息化,全面提升我市设施蔬菜的产业素质,带动蔬菜产业的现代化。
 
  六、加大蔬菜生产政策扶持力度
 
  l、切实增加资金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2010年起,要在全面执行省定奖补政策和新建日光温室农户贷款实行一年期贴息,省市县财政按1:1:l比例分担的基础上,市政府每年再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设施蔬菜规模化发展。即集中连片新建日光温室和移动大棚50亩以上,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亩1 000元、500元的补助。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按不低于1:1的标准配套,引导和鼓励形成集中连片的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区。二是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力度。金融部门每年要从信贷规模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设施蔬菜发展,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增加贷款额度,特别是要在农户小额信贷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各县(市、区)要在蔬菜重点产区,积极开展蔬菜政策性保险试点,将设施蔬菜生产、集约化育苗和规模种植纳入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加大政府保险补贴力度,提高农民参加保险的意识和积极性,逐步推动蔬菜生产的政策性保险。三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要把设施蔬菜纳入当地农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积极争取项目,加大招商弓I资力度,整合农业项目、亚行项目、世行项目、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环保等项目资金,重点向设施蔬菜倾斜。要研究制定奖补办法,积极鼓励和支持工矿企业、社会力量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制等多种方式投资设施蔬菜发展,形成多元化投入的新机制。
 
  2、促进蔬菜产业化经营。一是加强市场建设。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每年新增3个各种功能的蔬菜交易市场,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新建1 5个产地批发市场。要重点在设施蔬菜发展较快的孝义、文水、临县、离石、交口等县(市、区)建立健全产地价格报送系统,实现市场局域网络与批发市场之间的信息网络对接。完善产地质量安全检测,配置蔬菜质量安全检测车、快速检测仪器,建立蔬菜物流配送中心。二是加快蔬菜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扶持以汾阳山宝、方山祥农、交城宏特、孝义绿源为重点的一批加工型、流通型蔬菜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牵动蔬菜产业发展的作用。要大力培育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积极扶持蔬菜经纪人队伍的发展,提高蔬菜产业的组织化程度。
 
  3、组织开展设施蔬菜生产劳动竞赛活动。为切实抓好省政府提出的“设施蔬菜百万棚行动计划’’,积极支持设施蔬菜产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设施蔬菜生产劳动竞赛活动,对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当年新增2000亩以上的县(市、区)进行奖补,每县(市、区)奖补1 0万元。对在设施蔬菜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市(县)两级劳动竞赛委员会和农业部门逐级组织评审,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给予记功表彰和奖励。
 
  4、加强对蔬菜产业开发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张九萍市长任组长、王盛章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蔬菜产业开发领导组,吸收农业、水利、国土、农经、财政、发改、金融、电力、物价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协调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市直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菜篮子”工程一把手负责制,把蔬菜生产列入全年重点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督促检查、严格考核,促进蔬菜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二O一O年九月三日


 
地区: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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