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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南食药监发〔2013〕95号)

   2014-01-02 433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稽查支队: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保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稽查支队: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两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2014年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履行新职能第一年,是社会各界最为关注、最为期待的一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临严峻考验的一年,同时也是树立部门新形象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专题研究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措施,依法诚信规范生产经营。要指导新成立的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严防死守,杜绝监管盲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节日食品安全实际,进一步加强对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酒类、饮料、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粮油制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重点检查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等品种的农药、兽药残留情况,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督促食品批发市场、小超市、乡镇超市及旅游景点周边的小商店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不合格产品下架召回、添加剂销售实名登记等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点、庙会、游园会等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集中承办节日聚餐活动,特别是承办“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对不具备提供餐饮服务条件的要坚决整改或取缔,加强农家坝坝宴、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食物规范制作的监督指导工作,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节日市场环境。
 
  三、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药械市场的监督检查
 
  各地要针对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药品市场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市场检查,督促落实处方药的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对节日期间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实施重点抽验,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期间药品安全。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应急值守
 
  要把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合理消费作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抓手,针对节日人群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户外公益广告,深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认知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保证信息联络畅通;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施有奖举报,并及时处理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举报线索。要及时上报并依法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五、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细化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保障制度并落实到操作层面,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市局将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督查组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督查情况。若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综治维稳和安全防范工作
 
  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节俭过节,反对浪费。要重视综治维稳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防火、防盗、防泄密工作,要提高警惕,对重点领域要重点排查,掌握苗头性问题,及时排除隐患,杜绝一切安全性事故的发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要加强化学危险品、试剂等安全管理。
 
  请各地各部门将节前工作开展情况于2014年2月8日前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联系人:刘森,联系电话:2252751,传真:2222675,邮箱:583965072@qq.com。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地区: 四川
标签: 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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