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监管,规范食用油脂经营秩序,严打击餐厨废弃油脂有关违法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黔江区2011年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1〕年239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与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有机结合,针对违法经营和食用劣质食用油脂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用油脂市场秩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食用油脂流通、消费两个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和有毒有害食用油脂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食用油脂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机制,进一步督促食用油脂经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等各项制度,完善食用油脂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食用油脂市场秩序,使人民群众消费食用油脂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具体任务
(一)工作重点:以食用油脂经营企业、快餐店、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固、液态食油油脂(特别是食用猪油),坚决取缔非法经营食用油脂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脂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主要环节:一是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食用油脂现象,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索证索票是否执行:采购食用油脂时是否按要求索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索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发票),证、票、货是否相符。三是购销台帐是否建立:食用油脂零售点和餐饮、食堂有无建立成品油脂采购台帐。四是食用油脂外包装的标识:标识是否清楚,有无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批号或带好、卫生许可证、保质期限及相关质量安全认证标识等。五是抽样检测:对监管中发现的可疑食用油脂样品要按规定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1年8月中旬-8月31日):各社区及街道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全面部署食用油脂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登记照册工作,摸清食用油脂经营户的数量、分布情况,摸清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采购、使用食用油脂来源,为专项整治提供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9月1日-10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对重点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销售食用油脂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食用油脂市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20日):各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及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对食用油脂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用油脂或来历不明、无标签标识的产品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并监督其召回不合格食用油脂,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及街道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名优企业和品牌产品,普及食用油脂的营养安全及常见鉴别方法等知识,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积极宣传举报电话和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经营回收食用油脂的违法犯罪行为,并认真做好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理。
(三)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各社区及街道相关部门要对食用油脂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监管档案,探索和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发现机制和宣传机制,推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确保食用油脂的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