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4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让人民群众欢度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元旦、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时间跨度长、农产品购销旺盛,是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易发的敏感时期,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的精神,迅速把思想认识和工作重点统一到《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统筹协调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分工衔接的合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可靠。
二、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源头治理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坚决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要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整治力度,净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境。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过程管控,重点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
三、加强产品监测,确保质量安全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监测计划,重点针对大宗蔬菜、水果和肉禽蛋奶等农产品,加大“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两节”期间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监管工作成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狠抓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行为。要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司法部门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控
各地要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要落实节日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调查处理。要提高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及时回应媒体关切,科学引导公众舆论,降低突发事件对产业和消费信心造成的负面影响。遇有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